房产过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是契约(合同)行为的一种。过户完成说明契约行为已经生效。所有权的转移已经具备法律效力。这是一种不可反悔的民事行为。无特殊情况(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的无效合同的四种情况)是能要回来的。如果想要回来就得与对方协商,重新履行契约行为,重新进行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但要规定缴纳税金的。
全部3个回答 >安置房过户后还可以办房产证吗
151****5346 | 2018-08-05 12:31:31-
152****8453 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 2018-08-05 12: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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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9565 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而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
1、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
2、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2018-08-05 12:33:53 -
154****6918 安置房不可以在办房产证时过户,必须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过户。 2018-08-05 12: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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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588 安置房买卖方面我们得知其分为两类,一种房产属个人所有,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方可办理房产证进行买卖;另一种有房产证,可自由上市。在调查清楚房屋的产权性质后,如果房屋具备产权证,那就可以放心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安置房在拆迁时如果手续不全,就不能办理过户的,因为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所以购买者要售卖者确定相关事宜或仔细查看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2018-08-05 12: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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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450 具体看是否有100%产权,如果与100%产权,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和买卖,如果没有,就属于小产权房,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 2018-08-05 1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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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已经过户的只有符合法定撤销条件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定撤销权的三种情况: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时间期限: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你表述的情况基本上无法撤销,除非有法定撤销的三种情况,且要在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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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已经过户,那说明房屋产权已经发了变化,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变动的规则是有效的合同+不动产产权登记已经办理产权过户,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发生了法律的效力,返还房屋程序很难实行,整个交易和转让都已经完成。但还是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房产过户。一、赠与性质 赠与已经交付的,就不能任意撤销,已经过户不能随意要回来。要撤销赠与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二、买卖性质买卖合同是要在真实、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如存在合同违约或不履行事项比如购房没有付款证明或收条,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的,或者存在合同欺诈等违约事项,有权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并且拿着法律的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再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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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只是出证的时间要3-5年,只要出了证就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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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第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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