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先协商,等无法处理了,可以多找他几次,烦死他。
全部3个回答 >民国老房子维权找哪个部门
135****9397 | 2018-07-16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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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765 找国土资源局 2018-07-16 09: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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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782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8-07-16 09: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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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2、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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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当地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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麽的商量的,找物业**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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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问题?分清责任主体,避免多头扯皮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出售商品房的开发商、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那么,这三个主体各自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简单地说,开发商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向开发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只有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所以说,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应向开发商提出。现实中曾出现过不少购房人在没有弄清责任主体的情况下,向物业公司或建筑公司追究责任,个别不负责任的开发商会在这一段时间转移资产或以购房人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其质量保证义务。二、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问题?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无论在竣工验收阶段还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只要出现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均可要求退房及要求赔偿损失。但在实践中,主体结构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的情况并不多见。作为购房人在入住后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往往须通过鉴定,但高额的鉴定费也往往会令购房人望而止步。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亦不多见。但购房人针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依法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赔偿,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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