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于2018年6月底前上线运行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监管平台,为住房租赁监管服务、住房租赁监测分析、政府公共住房服务、企业租赁服务管理、住房租赁服务共享提供技术支撑。
全部5个回答 >横山县保障性住房从什么时候开始
155****9210 | 2018-07-16 00:02:59-
151****2992 咨询房管局 2018-07-16 0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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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332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2015]4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自愿自购原则和市场风险自担原则。
二、保障对象审核条件及审核流程:保障对象审核遵照《横山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符合保障条件的购房户由住保中心核发《核准通知书》。
三、纳入保障性住房的存量商品房范围:
(一)工程条件:横山县城区及西南新区五证齐全、主体封顶或竣工,路、水、暖、电、气、讯等配套设施完善的存量商品房,且企业信用等级良好。
(二)价格确定:根据当时市场评估价确定。
四、商品房转为保障性住房流程
(一)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程序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五证齐全、价格合适的楼盘。
(二)对符合条件的楼盘由县政府确认,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三)产权登记。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县人民政府拥有各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部分的产权,住户拥有家庭出资部分的产权。
五、补贴办法:开发企业在保障户选房后将花名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报送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备案,花名册应包括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所购房屋面积,单价,总价款等内容。保障户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款票据,到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请补贴资金,住保中心工作人员经核对备案资料及住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后,计算出应补贴价款,在购房者办理了银行按揭后按照每户50平方米的补贴标准,将中、省、市、县各级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
六、产权变更:商品房产权按照政府和保障对象出资比例进行登记,保障对象如愿意购买全部产权,须先将各级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政府,方可办理产权变更。
七、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8-07-16 00:12:22 -
137****5319 横山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消化存量商品房第二批房源公示 2018-07-16 0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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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厦门市住建部网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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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全国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很快在全国推开。1994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进行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了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而推行的一种强制性的长期储金制度。根据2002年修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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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公积金缴纳的时间可以自己查一下。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2.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5.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6.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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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条件和资格:2018年厦门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主要是面向: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家庭需满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标准。对于收入和资产也有一定限定:收入和资产有一定的限定,不得高于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20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其中的收入标准方面,以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17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除此之外,在户籍方面要注意下面这些条件:a、如果是家庭申请,还需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b、如果是单身居民申请,需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2、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2月2日已经完成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3、2018年2月8日已经进行公开摇号,排序在 2000 号以后的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的申请家庭才能进入受理范围,正式取得申请资格。4、2018年2月27日至3月26日,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正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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