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补贴随工资发放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全部3个回答 >事业单位物业费补贴要缴纳个税吗
151****5204 | 2018-07-12 18:13:18-
134****5252 企业为职工报销物业费,应该交个人所得税的。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07-12 18:14:26 -
154****5336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中“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需要分开来看。
关于交通补贴。一般企业的员工获取的交通补贴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应该纳入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公务交通补贴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关于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物业补贴。物业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物业补贴属于工资性收入,需要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8-07-12 18:14:20 -
154****0430 具体请咨询主管税务所。我是北京的,地税面向中央在京的机关事业单位下发的个税辅导手册上写的是住房补贴免税 2018-07-12 18: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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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488 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住房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在个税起征点上的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都不列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018-07-12 18:14:06 -
142****5799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中“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需要分开来看。
关于交通补贴。一般企业的员工获取的交通补贴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应该纳入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公务交通补贴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关于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物业补贴。物业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物业补贴属于工资性收入,需要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018-07-12 18: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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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工资中“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需要分开来看。关于交通补贴。一般企业的员工获取的交通补贴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应该纳入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公务交通补贴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关于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关于物业补贴。物业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物业补贴属于工资性收入,需要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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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一般是按照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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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二、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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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离本市工作 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住房补贴 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在市内调动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把调动职工的账户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将已计发住房补贴的月数、数额等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新工作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已计发情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 计发住房补贴期间调离本市(含经批准出国、出境定居)的,原工作单位应从办结本人调离手续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本人可一次性提取,并由原工作单位将已计发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 ●职工离开原工作单位时 不可支取本人名义下的住房补贴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辞退公职、擅自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的,原工作单位应从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并将已计发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本人如重新参加工作,新工作单位可根据已计发情况,继续向本人计发住房补贴;如未重新参加工作,已计发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一次性提取。 ●职工在离退休时 尚未领足住房补贴可继续领取 职工离退休前如未领足规定年限的住房补贴,原工作单位应继续按月按本人离退休时的职务待遇发放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如单位有经济能力 可一次性发放住房货币补贴 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对符合住房货币分配条件的职工对其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的工作年限按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时的职务给予发放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余下的工作年限的住房货币分配资金继续按月发放,但发放年限合计不得超过本单位制定的住房货币分配年限。 ●职工在领取补贴期间去世 可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职工在领取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从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其中在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已参加工作的,可视本人工龄情况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但**多发至累计25年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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