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做为单一业主很难做,开发商卖的面积是套内面积或者是建筑面积,个人能够准确测量的是使用面积,两者相差许多,个人无法确定其它面积。法院要求房屋测绘机构来确定,而该机构无法针对个人业务,所以很难办。邻居私占公摊面积你可找物业来解决,由物业劝告要求拆除,**后也是物业进行诉讼。
全部3个回答 > 公摊面积归哪个部门管
157****9594 | 2018-07-08 22: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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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179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占10%左右
小高层住宅的公摊占15%左右
高层住宅的公摊占20%左右 甚至30%
这个面积由房地产管理局测绘中心来进行 一般开发商在交付房产证的时候会给业主一个
‘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或‘面积界定书’的文件(给你的是复印件)里面很详细的介绍了分摊情况及你的房子的各面积构成情况 这个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包括: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2018-07-08 22:45:26 -
157****7906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和第八十三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公共区域您是有共有权的,因此如果物管对此不予理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8-07-08 22:45:07 -
155****9393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占10%左右
小高层住宅的公摊占15%左右
高层住宅的公摊占20%左右 甚至30%
这个面积由房地产管理局测绘中心来进行 一般开发商在交付房产证的时候会给业主一个
‘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或‘面积界定书’的文件(给你的是复印件)里面很详细的介绍了分摊情况及你的房子的各面积构成情况 这个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包括: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2018-07-08 22:44:22 -
143****9564 应该先找物业解决。
物业解决不了的,找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不管的。找房建委(房管局)
**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8-07-08 22: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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