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3个回答 >离婚时房子有贷款未还清如何
151****7141 | 2018-07-06 13:45:59-
153****5321 一、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二、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 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2018-07-06 13:49:35 -
157****5581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双方名字若均在产证上,则去交易中心办手续去除一方即可。 2018-07-06 13: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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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142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8-07-06 13:49:01 -
144****2034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离婚房子贷款未还清处理如下: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按房子归属一方所有的时候,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谢谢! 2018-07-06 13: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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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38 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男女各50%,共同抵押给银行贷款,目前贷款未还清,栋证已出来,还没分户,所以房屋产权证未办理完毕,在房产交易中心有预告登记。 夫妻协议离婚,同意房产归男方所有,以现金方式补偿女方。 按流程,应该拿离婚协议办理预告登记的转移,... 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但被要求先注销抵押,所以房屋产权证未办理完毕,在房产交易中心有预告登记,有什么其他变通办法近期尽快办理更名,男女各50%,共同抵押给银行贷款,目前贷款未还清,栋证已出来,还没分户。
夫妻协议离婚,同意房产归男方所有,以现金方式补偿女方。
按流程,应该拿离婚协议办理预告登记的转移。
问题:目前无法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不可能30年后还清并从银行拿回房产证后再更名吧?请问各位高人 展开 房产局会让我变更预告登记或房产证吗,好像是基准利率上浮30%。
4、感谢中国招商网!这个面临跟楼上朋友方案一样的问题?
21、感谢creditrisk,利率是基准利率7折吗?不然不是“多花点钱”,基准利率的7折!我已经去当地较大的房产中介咨询了,貌似就算花钱找内部人走特殊流程,也不能在有抵押的情况下变更。能指点一下“别的门路”具体是什么吗?
3、感谢纵横法律网!还清贷款,贷款公司帮我去贷款,利息要多几万啊!假设我找银行同意更改贷款人为我一个人,但是我和银行的抵押关系仍然没有注销啊,5%,之后就是消费贷款、感谢ming2012wen、更名后再抵押,利息就不一样了,之前是首套房房贷 2018-07-06 1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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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也必须要有深户或连续十三个月的社保,你这个房子还要赎楼的,找中介公司会帮你办理的,你出点手续费就可以了,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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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房屋产权登记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产权登记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2、房屋产权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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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生意的股份分配债务2.按照收益(受益)分配债务3.有人愿意独立承担债务4.找律师5.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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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还不了贷款,而买方能还清贷款,双方可签订转让协议(可以到公证处公证),由买方帮买房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在过户给卖家。有贷款也可以卖的,银行早就有这项业务了,如果买家是一次性付,你就用他还清贷款;如果买家也做贷款,银行会要求将贷款首先用于还清您的贷款,剩下的才是您的收益。贷款未还清房屋交易买卖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和购买一般的房子,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要了解想要买的二手房贷款还清了没的**简单的方法,就是前往各区县的交易中心调查,房屋是否被抵押。如果房子被抵押给了银行,就说明业主欠银行的贷款尚未还清。如果,您是在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的话,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应当向您说明房屋是否清偿了贷款。因为,在中介公司向您提供的服务中,就包括了房屋产权调查的内容。但是,一些资质不够的小型中介公司,可能不会告诉您这点。因为提供产权调查.会耗费中介公司的人力、物力。一些公司为节省成本,减少了服务项目,您也就无法从他们口中了解到房子是否有贷款未清偿。三种方法助您买房虽然,业主获取银行的同意就可以卖房。但实际上,很多银行都不同意业主出售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因此,如果您想购买这类房子,就只有协同业主还清房屋贷款,然后才能购买。您和业主有三种方法偿还贷款:自筹资金、转按揭、垫资公司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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