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签收交房,交房流程:1、通知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开发商应通知购房者交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明确说明交接时间。开发商收楼时限应该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2、验收购房者应该及时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检验,并做好记载。验收时,购房者要核实相应的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3、提供相关文件开发商应提供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内的相关文件。开发商如果不提供这些文件,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全部3个回答 >新房业主不签收怎么办
142****3751 | 2018-07-02 22:53:31-
132****4283 业主在验房时发现问题,**好把所有违反合同或规定的问题提出来,然后把这些问题列表复印,一式两份,要求开发商签字确认,然后一方一份,明确表示不接受房屋,并要求开发商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这样首先作为业主来说不违约,
消费者按开发商要求的时间交款收房,但开发商交付的却是一个与合同或行业规定不符的房子,因此造成的一切如交房延迟等相关责任均由开发商承担。因此专家建议大家先按开发商要求进行交款验房。
收房大作战 **完备的收房流程全攻略
有人说,买房子真累,总觉得处处陷阱,如履薄冰。从选房购房开始,等待了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业主们,终于盼来了收房的日子。可以,当业主们满腔热情、带着憧憬去收房时,却常常会出现一些令人烦恼的小问题,让业主们的满心欢喜大打折扣。收房作为整个买房过程的后期阶段,往往也是出问题**多的阶段,一不小心,业主们就容易掉进开发商精心布置的陷阱里。
俗话说“有备无患”,做足事前功夫始终是应对问题的不二法宝。为让业主收好房,开开心心住新居,小编特意整理“收房大作战,**完备的收房流程”,给即将收房的“准业主们”提供实战性攻略。
第一步:接到收房通知单
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会在收房前一个月内将收房通知单寄给买家,告知具体收房时间及需要准备的资料。
按有关规定,如业主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某些负责任的开发商会在收房通知寄出时另以电话方式通知购房者,也有开发商并不管你有没有收到。
拆招: 业主收到开发商寄来的收房通知书时,先看看信的邮戳日期是否超过了购房合同上的收房日期,超过了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业主在购房时切记写清楚收房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一定要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即使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有书面形式确认。
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一次签名都要十分慎重,一定要看清楚再签,尤其是涉及到房屋交接的有关文件一定不能轻易签字。看清楚后在验房人员陪同下,将所有房子的问题书面写下来后一式两份进行保存。再者,分户验房后主体更明确了,购房者若发现问题也可以找到相关责任方,但并不代表任何问题都由其解决。
实行分户验房,相关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房屋质量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环节,还是需要政策制定者以及业主等来克服。 例如,不能认为只要是有房屋质量问题,不管是大是小,开发商都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同样,也不能认为质量问题看起来很严重就可以退房。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只有房屋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影响入住的情况下,开发商才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 2018-07-02 22:54:43 -
142****5863 新房收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各种收房资料要齐备 业主到现场收房时,必须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文件: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二是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三是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同时,业主要查看房屋条件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存在出入。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业主就应该拒绝收房。
2、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 一定要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有问题当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收房时**好和开发商共同进行验收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约定一样,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专家提醒,要在交房承诺中约定解决的时间和责任,**后,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和竣工后房屋水遇管线图,交纳尾款后,再领钥匙。
3、签收房文件时“留一手” 一些小区交房时,开发商要求业主必须把一些配套费用交齐后才让业主进新房查看。专家建议,在签合同时应约定“交房时,应先验房然后签收房手续。”如当初合同没有这个约定,则可采取变通的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未验房”等字样,万一验房出现什么情况,也可保护自己的权益。
4、仔细查看《备案表》 按照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而一些开发商却用一张《备案表》来应付所有的项目。业主收房时不能只简单地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5、未收房不应提前缴费 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在业主收房前,会要求业主先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专家提醒,业主可拒绝这项要求。根据规定,业主在收房后才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才能付费,业主还未验房,这个时候还没享受物业服务,不应提前缴费。
6、发生面积误差怎么办 在商品房买卖中,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一旦发生面积误差时,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 2018-07-02 22:54:37 -
155****3141 比较麻烦。开发商很强势,要想拒收房子,必须保留好证据,仅仅你说的这点情况,恐怕不能拒收。 2018-07-02 2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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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885 涉及到了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终的交付标准,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产权证才是产权人享有和行使有关财产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开发商销售的房屋绝大多数都是期房,而房屋在验收交接后至产权证办理期间,往往有一个较长的周期,这就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和权属证明的取得之间无法完全同步。
因此,入住交接就成为房屋买卖交付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买卖双方往往以此环节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8条和第11条中,均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验收合格文件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具体到此问题,如果您对开发商的交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但如果这些意见不构成法定或约定的、不能交付的情况(比如房屋根本未经正式验收合格等),同时又接受了房屋钥匙,则说明您对房屋的交付已表示认可,您可以就提出的细部问题,继续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但不能据此认为开发商不符合交付条件。
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您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
当然,如果您认为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不合理或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则可以对这部分内容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 2018-07-02 2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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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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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收房的。在房地产开放商将房子交给业主手上之前,所有房子的门窗等的物品都必须是完好无损的,而且原建筑必须要没问题以后才能交到业主手上,所以业主在收房之前,需要进行验房,就是要将房子里面原建筑构造要检查清楚,无问题,门窗等的物件也无损坏。所以如果在检查的时候,有发现任何重大点的问题建议不要相信房地产开发商的话,先需要维修好,才能进行签字验收。但是如果只有一点小问题,也可以先签字验收或者不放心也可以拒绝签字收房,等房开和物业管理处维修好以后,再次检查验收没问题以后才签字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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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接时,业主要注意哪些事项:【事项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若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买房人办理交接手续。若开发商的通知书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买房人如果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违约金。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事项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买房人在进行商品房交接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买房人则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事项三】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3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其方法是:写好书面催告交房通知函,交由开发商签收(注意要求对方盖章);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给开发商,在邮寄单据上注明所寄为催告交房通知函,并注意保存好回执以备查询。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后3个月仍然不能交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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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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