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所以,没有经营场所是不可能办到营业执照的。如果你的经营场所是住宅性质的房屋,又想办营业执照手续会很麻烦,要搞什么“住改商”手续。需要居委会出具允许“住改商”的材料,可能需要你所在楼房一定比例的业主的同意等等。
全部3个回答 >用股东的房产做经营场所要交房产税吗
134****5831 | 2018-07-01 17:04:03-
148****6107 如果股东能提供完税证明可以不交,否则也要交。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税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2018-07-01 17:06:13 -
153****4240 您好!根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规定: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根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问题的通告》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市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1)对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2)对拥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出租(含出租房屋占用的土地)的,其出租人为纳税义务人;
(4)对无偿使用其...您好!根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规定: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根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问题的通告》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市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1)对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2)对拥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出租(含出租房屋占用的土地)的,其出租人为纳税义务人;
(4)对无偿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土地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5)对土地使用权出典的,其承典人为纳税义务人。
因此,企业无偿使用股东的房产,需按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并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8-07-01 17:06:00 -
132****1414 是的,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有两种办法计算:
(一)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
(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房产税。
1.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2.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3. 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8-07-01 17: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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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_元。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十条 续租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7、_________。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六条 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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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应按租金的5%交纳营业税、4%交纳房产税,另外还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如果是无偿使用,税务机关则要按市场价格确定租金如果租赁合同签定的租赁期是1个月或按月支付租金可以先交1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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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自己的住宅。第一,《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第二,《**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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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之规定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 这有个交税与费用负担的问题。从税法规定来说,自然是房屋产权人缴纳并负担。不过从实践来看,一般由承租人缴纳并负担:一、减少出租人的费用;二、税务征管方便。建议在合同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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