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全部3个回答 >购房合同收据丢失怎么办
143****8230 | 2018-06-30 16:59:04-
146****3426 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你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你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除此之外,还可以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 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办。 2018-06-30 16:59:54 -
131****9833 在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若是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据此,你手里应该没有合同,合同已经质押给银行了)。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一、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 2018-06-30 16:59:40 -
144****5242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2018-06-30 16: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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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收据也是有收效的。该收据是开发商确定收款的证明,其收据也是你与开发商的交易证明。建议尽快要求开发商开具发票给你,发票收是真正合法的收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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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借贷关系中,收据一般是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以避免日后因借贷的内容发生争执。那么,收据丢失的,其证明怎么写?需要登报吗?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一、收据丢失,是否需要登报声明一般情况下,收据的丢失并不需要登报声明。以登申请人遗失收据为例:登记收件时,登记机关应当出具收件收据,收件收据的主要作用是:避免日后因收取的登记文件的名称、数量等与申请人产生争议。申请人如不慎将收件收据遗失,可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出具声明,而并无必要由当事人登报声明作废。因为收件收据的作用,是明确登记机关在何时收取了申请人的哪些登记文件,在登记机关对该项产权核准登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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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住要加盖财务章以便查询。也可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同时,如果是网签合同,你可以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前往西安市房屋管理局了解不签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开发商手里也有一份购房合同,您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尽量想办法得到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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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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