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不犯法的。公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过户申请书。
全部3个回答 >公房能过户吗
157****7242 | 2018-06-28 17:19:30-
153****6563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
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2018-06-28 17:20:42 -
157****5442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该《规定》从2 000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停止执 行
附: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
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
为加强直管公房的租赁管理,保证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作如下规定:
一、过户
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单龟(以下简称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改制等原因,要求改由系统内其它企事业法人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过户是
指承租人因死亡、迁居、申请购房或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它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行为。
(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申请过户:
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或改制需继续租用的;
2、民用住宅承租人因死亡或迁居,与承租人同户籍且同住三年以上已成年的近亲属需继续租住的;
3、民用住宅按房改政策出售时, 由承租人配偶申请购房的;
4、原承租人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不再承租,改由享有合法共同承租权的其它家庭成员承租使用的。
(二)承租人申请过户所必备的条件:
1、非住宅承租人申请过户,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改制等原因申请过户的证明材料及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系同一系统的证明材料。企业兼并、改制还需持有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要求过户的证明文件.
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过户,新承租人必须是与原承租人同户籍,并与原承租人同住三年以上已成年的近亲属,且因他处无住房或住房面积在特固标准以
内。需继续租住的新承租人的/顷序依次为原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他近亲属。如有同一顺序多个依法享有共同承租权成员的应在家庭成员中签
订书面仂。议,或经司法仲裁机关裁决,明确过户后的新承租人,方可申请过户.
3、民用住宅按房改政策出售时,承租人要求由配偶申请购房, 可同时申请过户。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过户:
1、无合法租赁契约的;
2、承租人损坏房屋未予修复、赔偿的;
3、拖欠租金或有租赁纠纷的。
二、分户
非住宅分户是指承租人因机构变动,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核算单位,要求对原承租的房屋分开承租使用的行为;民用住宅分户是指享有共同合法承租权的家庭成员,要求分开承租居住房屋的行为。
(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申请分户:
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变动经上级机关同意批:住该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核算单位的;
2、民用住宅享有共同承租权的成年人要求单独承租居住房屋的;
(二)承租人申请分户所必备的条件:
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申请分户时,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该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核算单位的有关文件,经出租人现场查勘确认要求分户的房屋结构可以自然隔开,并具有可供两个及两个以上承租人分开安全合理使用的条件;
2、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分户,须经出租人现场查勘确认房屋分割使用时,不造成生活起居困难,不相互干扰,分户后不造成新的住房困难户。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分户:
l、无合法租赁契约的;
2、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将要拆除的;
3、承租人损坏房屋未予修复、赔偿的;
4、拖欠租金或有租赁纠纷的;
5、房屋户型为单元式厅、室的;
6、分户后人均使用面积不足十三平方米的;
7、旧式住宅中共同部位拥挤的。
三、 更名
非住宅更名是指承租人因机构拆并,经营转向、企止改制等原因需要更改单位名称并继续租用房屋的行勺:民用住宅更名是指承租人因姓名更改而继续租用房圣的行为。
(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承租人可以申请更名:
l、非住宅用房承租人因机构拆并、经营转向、企业改制等原因更换厂(店)名称的;
2、民用住宅承租人因姓名更改而改变租约承租人姓名的。
(二)承租人(或单位)申请更名所必备的条件:
1、非住宅用房承租人申请更名,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更名的有关文件和证件;
2、民用住宅承租人更名,承租人必须持有市公安局核发的更改姓名后的户口及居民身份证明。
四、办理过户、分户、更名的工作程序
(一)凡申请过户、分户、更名的,由承租人向辖区房管所提出申请,填写《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 非住宅一式三份, 民用住
宅一式二份,经房管所审核后上报各所属房地产公司经管部门复核,然后报领导批准,批准后的《审批表》交由房管所办理(非住宅力、理结果抄报市房地局备
案)。
(二)民用住宅承租人申请分户,如原承租人死亡或迁居, 须先按规定力、理过户手续再申请分户。
(三)市属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住房承租人申请过户、分户、更名的,由承租人向辖区房管所提出申请,填写《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房管所、所属房地产公司两级审核,按月报市房地局批:住后,返回力、理。
(四) 《直管公房过户、分户、更名申请审批表》按表上规定的要求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接到《审批表》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完毕。 《审批
表》第一联(存根)由房地产公司经管科留存,第二联(异动)交房管所作为办理异动的依据,第三联(抄送)为非住宅及市属副局级及以上干部住宅过户、分户、
更名专用联填写后,报市局备案或审批。
五、凡未按规定审核或采取隐瞒手段提供伪证而力、理的过户、分户或更名,新签订的“租约”无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房管工作人员
在工作中营私舞弊,假公济私者,除追回非法所得外,并根据情节给予必要的处分,凡上级机关发现错力、的过户、分户、更名的案件,有权进行纠正,并限期督
办, 同时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2018-06-28 17:20:14 -
135****8932 房管所公房变更承租人名字的条件如下:
1、在租赁期限内,原承租人外迁或死亡(外迁是指房屋承租人另有正式住房,不在继续在原房居住且有承租人户籍转移证明);
2、要求更名的当事人与原承租人必须是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直系亲属;
3、原承租人无欠费(房租、供暖费、物业费等)及其他遗留问题;
4、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指同一户籍、18岁及18岁以上的家庭成员);
5、在户口冻结区内,住户要求更名必须征得冻结单位意见,没有冻结单位书面意见书,不能办理更名手续。正常死亡更名需有冻结单位(建设单位)同意证明,按以上1—4条件办理。
《直管公房申请更名的审批条件和工作程序》关于承租人更名的条件的规定在以下方面对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做了更细致的规定:
1、对“外迁”做了明确的解释;
2、要求更名的当事人必须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必须是直系亲属;
3、对无异议家庭成员的范围作了明确的限定。非同一户籍、18岁以下的家庭成员被排除在无异议家庭成员范围之外。
4、在户口冻结区内,需取得冻结单位的同意。 2018-06-28 17: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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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房能过户吗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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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公房拆迁能过户吗答
要拆迁的房子不能过户。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2、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 一、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 四、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五、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六、申领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在取得上述条件后,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建设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七、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发证单位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名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日期等。 八、拆迁冻结 拆迁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四)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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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已购公房能过户吗答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办理已购公房过户的过程大体如下: 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共有的,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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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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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公房过户手续怎么办?1、卖方所需办理的手续卖方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后一表交由房屋原产权单位(查看是否有约定及单位是否同意上市)、房屋的物管部门(查看物业管理费交止时限及是否有托欠现象)、房屋所有地的拆迁部门(查看是否已被列入拆迁范围)填写。填完两个表后上交,交易管理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2、买卖双方需共同办理的手续房屋获准上市后,如果卖方也已找好买主,并且双方达成协议,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双方持买卖合同、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及身份证、买方提交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到此为止,卖方手续办理完备。3、买方需办理的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出让金、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办房屋所有权证(目前暂不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记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和土地使用年期并加盖印章)、立契过户、土地出让金已缴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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