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个步骤: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五、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办理房屋赠予登记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有两个条件:首先是已领取房地产权证;其次,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是房产赠与
146****0249 | 2018-06-24 02:32:18-
133****6143 赠与及买卖只是房屋转移的形式,但从法律上确认所有权都需要过户,赠与省钱
都需要交纳3%-5%的契税;
赠与是民法上的行为,属于民法调整,过户一般指在行政机关登记确认权利,属于行政性行为,属于行政法调整。 2018-06-24 02:32:56 -
144****3283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三、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四、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2018-06-24 02:32:51 -
152****8761 房产赠与是一种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有房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集体、国家的行为。不同于市场中的商品房产交换,与继承法无关,也与遗赠有明显的区别。遗赠是自然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处分个人财产之一部或全部的单方、无偿的法律行为,必须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建立遗嘱的要件,且须在其死亡后方能生效。 [1]
受遗赠人也须在这时方能享有被遗赠财产的权利。而一般房产赠与人则是健康的自然人或法人,赠与行为是发生在生前,赠与可以单独由赠与人作出,也可以是由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作出。但仍应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双方当事人应协商签订赠与证明书或议定书等形成,写明双方当事人姓名及其住址或法人及其所在地名称,有偿或无偿,有无义务,土地使用权年限及土地面积,土地使用费、房产面积和房屋设备以及附属于房产的设施、房产座落位置和四邻界线,房产的用途等。并须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双方一同向当地房产管理机关登记及办理房产权转移等有关手续。 2018-06-24 02: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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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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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过户的办理流程:①首先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要签订一个书面的合同,这个其实就是赠与书,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看,房屋在赠予他人时,也是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来进行规范的。②双方当事人需要带着房屋的所有权证,赠与书去税务局缴纳相关的税费。④缴纳税费完毕之后需要去办理公证,房屋在赠予的过程当中是必须要办理这个手续的,通常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局去办理手续。⑤公证手续办完之后,需要去办理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一般双方可以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去申请过户。在申请过户时需要提交自己的申请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公证书和缴税证明。⑥最后赠予人需要把房产正式的交付给另外一方,所谓的交付其实就是指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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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房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房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房产赠与书、受赠人的房产受赠书或房产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房产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房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房产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房产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文书。房产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签订《房产赠与合同》的形式,将赠与人的房产产无偿或附一定条件地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而形成的一种协议。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由房产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证明)及其复印件;2、受赠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房产赠与书、房产受赠书或房产赠与合同文本;4、被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书;5、赠与房产属共同所有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赠与人将该房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6、赠与房产属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7、赠与房产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区、县人民政府或市局以上主管部门批准赠与文件;8、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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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屋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收费较遗嘱公证高很多,而且无特殊情况不易撤销,房屋一旦发生了产权变更,即使后悔也无法改变。所以要特别提醒,办理赠与必须慎重。另外需要补充的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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