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也是商品房,70年产权。只是在租售方面有诸多限制。经济适用房不允许出租,房产证不满五年不允许上市交易等。
全部3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产权70%是什么意思
136****0098 | 2018-06-22 19:50:08-
134****7389 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么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
这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2018-06-22 19:51:09 -
143****8676 经适房也是70年产权(所谓的大产权),但区别在于经适房是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交易,满5年后想转为普通商品房,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钱后才可以,转为商品房后与普通商品房没有区别。
所有权的差异:
(1)房产再交易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是政府划拨地,购买者如果再次转让其房产,须就转让价格高于房产价值的部分向国家交纳土地收益金或者须在补交相关土地出让金后再将该房产连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商品房的转让程序已经较为成熟。
(2)房产出租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不享有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所以租金收益中,除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外,还应向国家交纳土地收益金。商品房的租金收入,只须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即可。
(3)房产抵押的限制。由于经济适用房占地为国有划拨地,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而商品房抵押登记程序是明确、顺畅的。
(4)房产继承问题。我国尚没有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的法律、法规。商品房的继承不存在问题。
热心网友| 发布于2018-03-27 举报| 评论 0 1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一般都是中低收入家庭,大部分都是公积金按揭贷款,购房款还款完毕后可由开发商或自己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但是这些证上注明有土地取得方式为“国有土地划拨”,有的地方房屋产权证上会注明有限产权或注明是经济适用房的字样,属于部分产权房,办证时间没有具体严格的限制;但是只能是经济适用房申购者自住,不得闲置,不得出租,不得出借。如果想上市交易或出借,出租的话还需要等到5年期满“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关的费税,取得完全产权成为商品房”这个费用加起来大概与商品房价格相差不大了;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取得方式也会注明为“国有土地转让”,此时你的经济适用房才是自由之身。所以说经济适用房不是稳赚的。拥有自住比较好。如果你要购买转手的经济适用房,只要看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取得方式:如果是国有划拨,那就是经济适用房了,也就是说房主只拥有部分产权,另一部分呢是国家的。 2018-06-22 19:50:57 -
132****4322 你好,这句话是不对的。
经适房是划拨土地,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
70年是商品住宅的**高使用期限,是商品房才有的属性
建议您再了解一下房子的具体信息。 2018-06-22 19:50:51 -
134****7670 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
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2018-06-22 19: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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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是经济适用房一类。如果卖出,只能获得相应份额产权的收入,其他部分要交给住房保障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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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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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由国家建筑为建设安排的住房类型,因为是由国家统一规划建筑用房的用地,采用的是行政划拨的方式,因为并没有收取土地出让金,再加上建造的过程当中各种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的原则,而且经济适用房的售价也受到政府部门的指导,所以会比正常的商品房要便宜很多,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应为具备有经济性和保障性,再加上会更加的实用,主要是为了能够保证中低收入家庭以及住房困难家庭能够有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成本包括由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等等,所以大多数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想要进行上市出售,需要补足享受优惠政策的部分,而且还要满足5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够在该地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开具可上市交易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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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其实就是一种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并且用地的方式也是由地方政府划拨,所以在建造的过程当中免除了土地出让金,而且还有很多的费用实行减半征收,出售的价格也有指定性,该房屋具备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大特点,更加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因为属于政策性的住房,购房人在取得产权后5年之内是只有有限产权,不能够转让给他人,而且明确规定,只有在5年之后才能够上市转让经济适用方,届时还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等价款,政府可以优先回购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在向政府缴纳了相关的价款之后,才能够取得完全的产权,所以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前要考虑清楚。由政府回购,还会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