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权保护制度?如何做好产权保护?了解产权制度我们首先先来了解下什么是产权,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产权具体来说不能单单说是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关联文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什么是产权保护制度产权制度一般包含这些内容,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我国坚持全面保护,产权保护是非常必要的事情,同时也是规范社会的法律方式,产权制度的概念比较广泛,一般产权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总体而言产权制度包含为两种形式,有形产权与无形产权,无形知产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无形产权,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商标、专利、和版权三大板块,对于无形的产权需要知识产权人对他们进行知产保护,一般通过申请、注册和登记的方式将这些无形产权的保护落实好,进而获取更多的经济价值。
全部4个回答 >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144****0030 | 2018-05-24 09:31:05-
137****0331 知识产权包含了很多的无形资产,**主要的是专利、商标、版权,当然也包括了近来比较热门的域名,生产工艺等内容。简言之,知识产权还是无形的,所以站在保护相对面得是他为,也就是说做好内部的保护是首当其冲的,因此在企业里面更重要的是做好保密工作,比如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规范企业的往来文件,**好规定一个保密权限,等级什么的,树立企业员工对这方面的重视;其次,在研发过程中,注重文档,以为后面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做好铺垫,能起到证明的作用;**后,对自己的技术及时的申请各类保护,当然在申请以前应当做好各方面的规划,哪些技术值得申请专利,哪些技术可以隐藏,因此选择一家好的代理公司也尤为重要;还有商标,版权这些,也应当有一个总体的思路,所以前面一些朋友说的登记、注册、公证等方式都是很好的手段。谢谢。
2018-05-24 11:51:30 -
158****7807 我不知道你说的知识产权是什么方面的是专利还是什么别的你可以到知识产权中心或专利局具体了解一下我也曾经想过这问题也提问过不过**后我放弃了下面是我提问时别人跟我说的你参考一下:可以找专利代理公司帮你申请专利权,这些代理公司有业务技术也有职业操守可以给你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及帮你保守秘密。有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服务。不过首先你应该先去专利局查一下你的技术方案是否已经有专利权在先了,同时也可以向专利局咨询你的方案适合哪种保护。另外申请到专利权是需要缴纳年费的,如果申请到专利权后没有人投资的话会得不偿失,你自己估算一下值不值。中国的专利法不保护“方法”,单纯的广告创意是无法申请专利保护的。但是,如果是别人刻意模仿你的广告创意,你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以“不当竞争”进行法律维权。答补充:就某种商业运行模式而言,你的情况很难和这四种靠边,实际操作中恐怕都不行。如果你存有疑义不妨找个专利代理事务所咨询一下;我以前是从事技术产权交易中介工作的,整天可都和专利打交道,说实在的,我们国内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漏洞很多,本身就存在很多缺陷,不要说一个方法了,就是一个具体的专利产品,别人要仿冒你也是轻而易举的事,要解决此类问题其核心不仅仅是完善产权相关法律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维权,打赢了官司往往得不到赔偿,实际赔偿执行困难,这就是我们现行版权法的致命弊端。我曾亲眼目睹某教授率其科研小组历时近30年发明的一种医疗诊断设备,当初曾申请了英、美、日、中四国的发明专利,其诊断方法原理甚至已经被国内的医疗专科**写进了教材,要知道中国像这样的“发明专利”是非常少见的。然而由于该教授不善经营,国内市场都没有做好谈何国际市场?如今其发明产品在已经被国内众多的仿冒者逼得走头无路了,真是“假李鬼”打死“真李逵”,为了维权,该教授现在已经是负债累累了!像您这样的情况,恕我直言,还是趁早打消了申请专利的念头吧!申请专利就意味着必须信息公开,也就是让众多的“有心人”迅速了解你的方法专利,此举在现行阶段无疑是“弊”远大于“利”,倒不如一个人埋头低调运营,等有了实际经济效益在实施转型。一句话:方法专利难以在现行体制下保护您的根本利益,唯有不断创新才能获得的利益。(题外话:您可以去了解一下,著名的“五粮液”就为了抵制造假者,曾经申请了无数个包装的外形专利,但到**后,“五粮液”认为,抵制造价的**好法是不断创新、不断的更换包装,从而不断提高造假者的造假成本,从而**有效的抵制造假)
2018-05-24 11:50:08 -
142****1269 目前国内申请版权保护、商标保护、专利申请等主要通过各地版权局、国家商标总局和专利局等机构进行申请保护,不过通过这些途径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时间长,而且再接受申请后有一个公示期,这时候自己的作品可能会有人来恶意的投诉,所以建议大家在为自己作品申请版权、商标和专利权的同时为自己申请一个可信时间戳的保护。
可信时间戳可以证明该作品的作者、原创时间等信息,为大家在申请商标、专利的过程中公示期的时候遭别人恶意投诉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018-05-24 11: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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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产权保护制度?如何做好产权保护?了解产权制度我们首先先来了解下什么是产权,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产权具体来说不能单单说是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关联文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什么是产权保护制度产权制度一般包含这些内容,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我国坚持全面保护,产权保护是非常必要的事情,同时也是规范社会的法律方式,产权制度的概念比较广泛,一般产权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总体而言产权制度包含为两种形式,有形产权与无形产权,无形知产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无形产权,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商标、专利、和版权三大板块,对于无形的产权需要知识产权人对他们进行知产保护,一般通过申请、注册和登记的方式将这些无形产权的保护落实好,进而获取更多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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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是人类对认识的描述,知识的普遍存在方式或本体是形式,知识产权不是无形财产权,也不等于无体财产权。回答什么是创造,什么是知识,知识的本质是什么,就如同物权法理论需解释物的本质及其分类一样,是研究知识产权问题的需要。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一词,译为知识产权**为允当。一方面,知识产权发生的根据之一是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称智力或智慧财产权,容易使人误解为仅凭智力的活动就可以产生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智力成果权并不包含工商业标记在内,因此,知识产权所说的“知识”,是指依法保护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是知识的一部分,但是,它们却具备了知识的全部特证;知识几乎是现代社会使用率**高的词汇。它涉及人类的全部生活方式。目前,中国知识产权理论对“知识”有三种描述方式:无形物、无体物、形式。无形,即无形式。中国清末就把知识产权归于无形财产权,今天仍有人笃信不疑。其实,恰恰相反,知识是“形式”的。“形式”是知识的本体。是知识的普遍存在方式。英文的intangible一词,在用于说明知识产权时,汉语通常取其“无形的”之意,值得商榷。该词主要有两种意思:触摸不到的,无实体的;无形的,不可捉摸的,难以确定的。“知识”是具体的、确定的,不是无形和不可捉摸的,它只是无实体的。在经济学中,确有无形贸易(invisibletrade)的概念,但并不包括知识产权贸易。所以,结合知识产权的实际情况,intangible译为“无实体的”或“非物质的”或许更为贴切。知识并非无形,以知识无形为由认定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的观点不能成立。无体,即无实体,或称非物质。认为知识不属于物质范畴,是无体物这一说法,比无形之说要接近事实。我们知道,大脑不能生产物质。知识是大脑的产物。非物质,或无体是知识的重要属性,但不是它独有的性质。知识产权属于无体财产权。除此以外,债权、商业信誉以及贸易中的服务、劳力的收支,都属于无体财产。在美国,商业票据和无记名债券、物权证书、公司股票、流通货币、信托基金以及商业信誉等都被看成无体财产。在日本,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版的学术著作,大都称知识产权为无体财产权。九十年代以后,改称“知的所有权”即知识所有权。所以,知识产权与无体财产权之间不是等号,无体财产权或非物质财产权之称谓,不能反应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上述分析说明,无形或无体、非物质,不能揭示“知识”的本质。无形说、无体说、准物说或非物质的说法,回避了正面回答问题的逻辑,用否定语式指出“知识”不是什么,却没有回答“知识”是什么这一实质问题。知识产权不同于物权,用所谓“准物权”、“无形财产权”、“无体财产权”、“非物质财产权”等传统财产权观念和模式来形容与描述知识产权,其方法就不正确,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它的本质。知识产权是因知识发生的财产权。知识产权**恰当的描述方式,就是它自己。知识的本质是“形式”,创造是设计和描述“形式”的过程。思想和创造是人类的天性。据此,人具备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知识则是这种能力的结晶。这种能力,决定了人类在自然界的王者地位。需要是创造的动力,创造则是知识的源泉。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想,要想告诉别人,必须借助于一定的信号(即符号)系统描述出来。人类运用信号表达思想和情感的过程,就是创造。就创造而言,无论其内容是科学技术,还是文学艺术,都是构造形式的活动。这些人造的“形式”,就是知识。它是人类创造活动的惟一产品。无疑,科学技术即形式,文学艺术即形式,知识即形式。除去形式,便没有知识。这就是知识的本质。物质世界分为自然的和人造的。相应的形式也有自然和人造的区别。除去自然形式之外,描述自然所用的形式,与纯粹表达思想和情感所运用的形式,都是人的创造物,是知识。可见,所谓知识,是人类对认识的描述。知识已经是智力成果或产品,再用“知识产品”的说法,固然不失符号学上之美感,但在逻辑上却不免有蛇足之嫌。知识产权概念中的知识,只是知识的一部分。它是指由人类创造,并经由法律的标准加以“检疫”而获准予以保护的那些“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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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从权利的内容上看,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与智力活动成果创造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专属权,比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则是指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基于这种智力活动成果而享有的获得报酬或其他物质利益的权利。 按照智力活动成果的不同,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等。对于上述知识产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作了明确规定。此外,我国还制订了《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科技进步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一系列部门规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形式是通过订立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际公约、地区性条约等来实现缔约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影响比较大的条约或公约主要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和广播组织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关于播送由人造卫星传播的节目信号公约》、《录像制品国际注册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制止产品来源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护海牙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与劳动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专利合作条约》、《商标注册条约》等。我国已经加入了部分条约或公约,这些我国已经加入的条约和公约,也同样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理论研究中,有些学者把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外观设计、商标、服务商标、商号、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 该公约还规定:工业产权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工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 我国的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而著作权就是指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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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习主席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第一次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刻阐述了知识产权保护在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提**国经济竞争力方面的重大意义,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也是我们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宝贵经验之一,将进一步促使我们从更高层面、更深层次认识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不仅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38.2万件,其中国内申请超过了90%。商标申请量达到了574.8万件,其中国内申请量占到了96%。彰显了国内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需求,也彰显了中国蓬勃的创新创业活力。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建立和不断发展起来的。目前,我们已经建起了一个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入了世界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是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维护者、参与者、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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