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公积金缴交的比例是:基本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7%;补充公积金(效益好的单位)为1%——8%。缴交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度(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今年7月初上海各单位都在进行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就是将旧的(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基数调整为新的(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基数,应该说是年年有增加。但上海规定了一个**低缴交额,今年是156元(单位和个人都是156元)。如果不是,你可以先问一下公司的人事或财务,然后再作是否投诉或举报的决定。2、关于养老保险,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上海取消综合保险和小城镇保险,一律转为城保,目前各单位都在办理这个手续,你的转保手续也一定在办理之中,是网上办理的,时间是7月16日至7月24日结束。如果你是外省市城镇户口的,交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如果是外省市非城镇户口的,交三险(养老、医疗、工伤)。整个转保的过渡期是5年,第一年按正常的40%,以后逐步提高,5年后与上海本地人相同,但如果公司同意,也可以一步到位。
全部3个回答 >上海的公积金是怎么交的?
137****1340 | 2017-03-17 10:38:12-
132****4903 公积金基数是跟着你基本工资走的津贴什么的不算在里面的。比例是公司7%,个人也是7%。你新开户到时候会有公积金帐号的,你可以到http://www.shgjj.com/去查的。
不按公积金管理中心出事的条例缴是违法的,但是公积金没有社保那么严,有些公司公积金是不缴纳的,公积金一个月同时也可以有两家公司帮你缴纳 2017-03-17 10:40:47 -
133****0991 1、上海市公积金缴交的比例是:基本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7%;补充公积金(效益好的单位)为1%——8%。
缴交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度(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今年7月初上海各单位都在进行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就是将旧的(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基数调整为新的(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基数,应该说是年年有增加。但上海规定了一个**低缴交额,今年是156元(单位和个人都是156元)。如果不是,你可以先问一下公司的人事或财务,然后再作是否投诉或举报的决定。
2、关于养老保险,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上海取消综合保险和小城镇保险,一律转为城保,目前各单位都在办理这个手续,你的转保手续也一定在办理之中,是网上办理的,时间是7月16日至7月24日结束。如果你是外省市城镇户口的,交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如果是外省市非城镇户口的,交三险(养老、医疗、工伤)。整个转保的过渡期是5年,第一年按正常的40%,以后逐步提高,5年后与上海本地人相同,但如果公司同意,也可以一步到位。 2017-03-17 10:39:28 -
138****7576 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计算方法都是一样的,上海也不例外。即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等于缴存数量。个人和单位各自按该数量缴纳,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
至于缴存比例,也不是全上海都一样的,而是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在8%-12%之间确定一个比例,一般同一个单位执行一个比例。 2017-03-17 1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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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和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的内容,计缴住房公积金方法如下: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部分(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缴存部分。两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并必须按规定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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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不同,政策也不一样。我们这儿是①公积金比例20%。②单位20%,个人也是20%。③缴存基数是应发个人工资总额,也就是说工资乘以20%。④买房时一般不是用公积金抵房款,而是提取公积金账户资金缴纳房款。也就是单位20%+个人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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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和注册资本的证明复印件。介绍: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中心负责办理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为了确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准确和资金安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实反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二、单位缴存单位在办妥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采取单位按月缴存的方式。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即单位应遵守以上规定,将单位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部分,在发放工资的5日内,缴存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单位出现变更情况,如人员新增、调动转移等变更情况,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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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查一下。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5.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6.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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