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全部4个回答 >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开发商五证购房合同是什么
138****5416 | 2016-07-05 10:15:53-
156****9329 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交纳定金的一方如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在接受定金后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有些购房者在交付定金时未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好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定金保证协议,至少也应在定金收据上注明口头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房时,开发商发了一份盖了章的"承诺书",保证过期不办分户产权金额退款,这份"承诺书"是否有效?此"承诺书"应视为购房合同(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开发商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分户产权,购房户可依据"承诺书"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如开发商不履行承诺,购房户可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主要注意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交钱时要签一式六份的购房合同、然后要去工商局备案、开发商的定金都是按房款的比例来收的、您交了定金以后要开正规发票、正规发票开好、合同再去工商局备案、此房就是您的了、不需要公证、假如钱在规定时间您没有付清就按合同规定您就违约了、房子开发商可以继续出售。 2016-07-05 10:20:53
-
答
-
答
购房合同是买房时的正式协议。听说签订时要注意合同内容,但具体细节不太清楚,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 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就说明开发商、销售商应该有其他的相关证书。特别是购买期房的风险较大,购房者一定要认真审查许可证,审查有问题之后才能往下进行。审查销售许可证,要特别主要以下方面:1. 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内。2. 销售主体是否合法。如果你所购房的销售商是开发商,你要注意销售商的委托身份也权限。3. 所售房屋是否在许可销售的范围之内,这是审查的关键。如果购买了不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范围内的商品房,房屋的产权将没有保障。现房的销售只需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即可,销售许可证不是必须的法律文件。如果开发商没有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包括你想买的房子。提示:**后不要忘记把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写入合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国有土地批准性文件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进入商品房开发市场的土地只能是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依据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只有在受让人缴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取得。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说明是非法适用土地,其上的建筑就很有可能被认定非法建筑。审查土地使用证要注意以下方面:1. 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应同时加盖人民政府公章和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2. 土地证上应加盖“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如果土地证上加盖了“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则表明土地使用者未缴足地价款,会给日后办理产权证带来隐患;3. 注意土地证上是否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4. 土地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和开发商的名称一致;5. 土地使用证标明之土地是否所售项目房屋所在位置,有无不一致之处;6. 土地使用权的种类和规划用途;7. 土地使用权**高年限、剩余期限;8. 土地证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涂改痕迹应警惕;**后,建议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把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性质等内容予以明确。三、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城市规划法》第31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涉及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凡未取得该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所以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该证内容比较简单,一般包括用地单位,用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用地面积、附图及附件名称。在审查时注意以下问题:1. 如果卖房人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则说明其开发的土地未经规划;2. 注意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的用途、位置和界限上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合法的法律保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每一项工程建设在实施之前均应获得规划部门的同意,开发商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如果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商的建设行为属于违法、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就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件,而且很有可能被强制拆除。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就是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是期房销售,应该注意该期房工程开工手续是否齐全;如果开发商销售的是现房,则应查看建委的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
全部2个回答 > -
答
你好,1,认购流程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与“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定金”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合同法》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一词在法律上没有明文的规定,一般仅只表示一种预先支付的价款,不存在违约责任的赔偿问题。2,签约流程签约时要带好以下资料:1) 定金收据 本人身份证原件(已婚者需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 私章 3) 户口本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4) 收入证明原件3,贷款方式: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按规定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个人为单位,普通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为20万元,单位缴纳补充公积金的,贷款**高限额可以达到30万元。登陆永兴县公积金网查询自己的可贷金额,以及贷款**低、**高年限范围等信息。商业贷款如果符合贷款条件,银行会为你买房提供一笔贷款。一般情况下,假如你买的是新房或者是房龄在五年内的次新房,银行提供7成贷款;假如买的是房龄五到十年的房屋,贷款6成……贷款的详细内容可以参见各银行的具体规定。4,贷款流程如果是因为已贷款购买了多套房屋,或购房者的年纪过大,或个人资信记录不良,可以向银行申请改换主贷人。由父母、儿女或其他直系亲属作为贷款的主贷人,提供还贷。购房者本人则作为贷款的参贷人,参与还贷。这样,就可以保证您成功申请房贷。如果是因为个人工资收入,达不到银行的规定(每月还贷额只占月收入的50%),而无法顺利申请房贷。可以向银行提供除工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证明。比如房屋租赁合同、股息收入证明等。也可以用不动产、有价证券、珠宝、艺术收藏品等财产证明,向银行证明,您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如果是因为二手房房龄过久,或者无法向银行出具个人纳税单,以证明收入的真实性。不妨利用不同银行贷款规定的不同,去别家银行试试。可以和开发商或中介公司协商,通过担保公司去非指定银行办理转按揭业务。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当购房者选中了想要的房子,发展商一般先要和欲购者签一份《认购书》,约定所购房子的房号、总价、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约定在认购书签订后几天内到发展商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还要交一笔钱,有的称为“定金”,有的称为“认购金”,还有的叫“诚意金”等等。这笔钱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这笔钱到底该不该退? 购房时交定金要注意的事项 专家提醒: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购房者要对即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进行阅读和全面了解 俗话说,安居乐业。买房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件大事儿。买房时该注意哪些细节?如何防范风险?一旦出现问题时,该如何应对?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姚亮在沈阳“市民购房大课堂”上给市民支了几招。 补充协议需平等协商 市民在购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经常被开发商要求签订一个补充文本,有的条款明显是对开发商有利,可又不许更改,让购房者左右(小区网 论坛)为难。 开发商起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文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应当是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内容。因此,开发商起草的买卖合同补充文本不能修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不合理可与开发商协商要求改正。如购房者与开发商无法协商一致,购房者有权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 特别提醒: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当要求开发商将准备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要签订的补充协议全部事先提供给购房者,购房者要对即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进行阅读和全面了解。 买卖合同内容要全 一些市民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也交了部分房款,这一纸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购房者常常疑惑不解。 现实中存在大量购房者与开发商只签订了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这些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主要看这些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开发商是否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如果具备上述条件,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应当具备以下合同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他事项。 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条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三、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