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之夫妻贷款: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公积金贷款之二套房: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第一套购房就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不会被认为是第二套房产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 3、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4、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5、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6、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7、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8、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全部4个回答 >湖州开放公积金异地贷款如何规定的 公积金使用有哪些注意事项
142****6107 | 2016-06-07 11:26:35-
138****3959 从8月1日起,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湖州人想在湖州买房,也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前天,我市出台《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实施意见》,开放异地贷款政策。 根据实施意见,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湖州市户籍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的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新政主要为了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异地贷款单次贷款额度双职工**高为50万元、单职工**高为40万元,累计贷款额度双职工不超过70万元、单职工不超过55万元,贷款年限**长为30年,利率与本地相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必须持有湖州户籍,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在缴存地和湖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PShare.init("news_body");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如何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呢?小编总结了一些情况提醒大家,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六大误区需把握。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用做购房** 发生购房行为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先决条件。如果借款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也就是先用自己的钱支付**款,然后再携购买的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因为购买房屋要产生实际行为后,才能提取公积金,管理条例有规定。也就是说,用于购房的公积金只能用于支付房屋尾款。 误区二:公积金提取额可以超出租房款或购房款 自取金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这是不合规定的。打个比方,如果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购房者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用于买房的30万元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用作其他用途。 误区三:公积金贷款额可以超出上限a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很大区别,就是不能单纯依据房产价格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需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来计算,且不能超出公积金贷款**高上限。超出的部分只能通过组合贷款将剩下的部分用商贷补齐。 误区四:父母的公积金子女也可使用 子女用父母公积金来贷款的条件是子女必须未婚,如果已婚,成立了家庭,承担了社会责任,如果你对自己的未来预期都不能保证的话,还要使用父母的贷款,期限比较长,这样,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偿还能力是有怀疑的。反之,如果父母使用子女的公积金来贷款,也是不被允许的。 误区五:个人不良征信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也要考核借款人个人征信纪录。如果借款人个人征信较差,有超过“连三累六”逾期纪录,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拒签。 误区六: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装修房子不允许,明文规定,公积金保证的是购房,解决基本是住房问题。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 2016-06-07 11: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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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贷款全国都在积极的落地中,那么西宁公积金异地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2015年9月30日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住房公积金将实现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西宁住房公积金能否与外地公积金实现对接,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问题。虽然我省与省外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尚未展开,但青海省内已经实现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在西宁贷款买房。 青海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 青海省职工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公积金转移并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职工可持双方身份证、户籍证、结婚证、购房合同、住房款**收据、工资清单,还需要出具异地贷款承诺书、单位出具的缴存证明,然后到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怎样核定?有什么标准? 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3年度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在职职工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注:1、青海省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104元,月平均工资为4342元;2、职工工资由6部分组成,分别为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另外,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不得低于5%,**高均不得超过12%,即:2014年度单位月缴存金额**高为1563元,个人月缴存金额**高为1563元。 市民提取公积金应该注意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缴存职工自2014年10月1日起购买自住房(含异地商品房),使用自有资金付清购房款的,自付清房款之日起2年内,对该房屋拥有的所有权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1次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价。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降至20% 根据相关通知,2015年9月1日起,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青海省省已参照执行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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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但具体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我还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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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先了解当地市场,再考虑贷款,注意政策变化,谨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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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户满一年,且申请当月之前6月都处于存缴状态2、因为放款慢很多开发商不支持,需要和开发商提前确认3、个人至多贷款50万,家庭至多贷款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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