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对于深圳二套房认定的标准以及二套房政策并不是很了解,以下将为网友们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现在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你的家庭名下还有房,那么必须要有深圳户口才能买第二套,**六成。如果你没有深圳户口,那么你现在名下有一套房的话,就不能再买了。 不过房子如果已经卖了,你可以再买一套,**六成你名下如果有两套房,是深圳户口的话,卖了一套还可以买一套,但是要一次性,不是深户,那就要两套都卖了才给买了,要一次性付款。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1.1倍。 户口本上的所有人为一家庭,深户可以购买2套住房(包括国土局所有登记的房产:民房,商品房和福利房等)非深户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如果孩子已经另开户口,算另一家庭!二套房一般都是6成**!
二套房怎么认定 买二套房的政策有哪些
146****7031 | 2016-05-11 16:28:14-
148****4498 买房是一个经济负担比较重的事情,尤其是现在房价居高,我们都需要贷款买房。有的人有名下有好几套房子,而有的人只能租房子住,所以在买房上国家也是有政策在压制打算购买多套房的行为,那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二套房**比例是多少?我们来了解下: 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 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二套房**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比例是指人们在购买第二套普住宅的时候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根据**新的房贷政策的调整,在**新的房贷政策的细则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房的贷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也就是说在新的房贷政策下二套房**比例会上调,根据**新的资料显示,二套房的**比例将会从以往的6成上调至七成,贷款利率也会上调至以往的1.3倍。 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二套房**比例是多少?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都比较了解了吧,购买第二套房需要的金钱支出会比第一套房要多的多,所以需要购买第二套房的朋友们就要考虑好了。 相关阅读: 首套房**比例是多少? 首套房**计算方式 2016-05-11 16: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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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苏州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小编帮你解答。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套房认定标准: 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 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 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 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6、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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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如何判断是否属于“二套房”呢?在此特整理相关资料以便参考。 长春多数商业银行仍以“认贷”为房贷发放标准,即只要征信系统显示,房贷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之前有过贷款购买住宅记录的,再贷款买房即算第二套(或以上)房,****少60%,利率上浮。关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已有部分银行叫停。 经记者调查了解,很多银行的工作人员对于二套房政策都表示,“目前长春购房仍以‘认贷’为准,但将来是否会有变化,还无从知晓。”而据记者了解,长春已有少部分银行采取了要求申请人填写“声明”的措施,即令申请人自行申报家庭住房情况,承诺家中房产套数,银行将会以各种形式来确定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必要时还将采取“居访”的形式。若经查实后实际情况与承诺相违反,则申请人的征信记录将会有污点。此举措形同北京的“认房又认贷”,不过此认定暂未在全行业中推广。 那在“认贷”标准下,又有哪些情况算二套房或是不算作二套房呢?记者列举了几种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① 贷款购房记录,公积金贷、商贷都算 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只要之前申请人运用贷款购买过住宅,而银行查询的征信系统上有贷款购买住宅的记录,则算作二套(或以上)房,且无论之前的贷款有没还清,都算数。因此,不管购房者之前是用公积金为亲戚还是朋友贷款买房,只要以购房者的名义办理的贷款,再买即算二套房。 第二套房商贷和公积金贷的区别在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不低于60%,年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的**不低于60%,执行利率按照不同银行标准计算。 注:一般情况下,征信系统对于贷款记录都是有所显示的,而且征信系统为全国联网,异地贷款购房记录也有显示。但若购房者之前的贷款购房行为距今时间太久如在征信系统建立之前,当时还未实现电脑联网,则可能查不到。购房者可持个人身份证到相关银行进行信用查询,该项服务免费提供。 ② 首套贷款购买非住宅,不算二套房 国家的第二套房“认贷”标准实施范围仅限于住宅(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领域,购买商铺、写字楼或者是商业性质的公寓等非住宅性质的房子有过贷款记录的都不计算在内。因此,再贷款购买住宅则应算作首套房。 ③ 户口在外地且提供不了重要证明,算二套房 目前长春商业银行方面对于外地人贷款购房的限制较严,基本上要求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如果提供不了则算作二套房,纳税或社保证明的年限达不到一年也很可能被拒之门外。 据了解,外地购房者在原户籍地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在长春贷款购房,银行直接算作二套房。而对其户口迁移后再次贷款买房,记者认为应算第二套房,因为届时他已是长春户口,本地人已有一次贷款购房记录再贷款买房,应算第二套房。 ④ 以家庭为单位“认贷”,成年子女另算 长春目前的二套房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的,执行“认贷”政策,即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只要任一人曾贷款购过房,征信系统上有显示的,再买就算第二套或多套房。已成年的子女另按家庭认定。 也就是说,购房者父母若要再贷款买房应算作第二套房,如果购房者未婚且无其他贷款购房记录,贷款买房则视作第一套房,已婚则需查购房者配偶的征信记录。 ⑤ 首套房未贷款,再贷款购房是否算二套房视银行而定 长春大部分商业银行执行的是“认贷”标准,不过长春有少部分银行执行的是“认贷”和申请人“声明”家庭住房情况的双重标准,具体需要看购房者贷款所买住宅的楼盘与之合作的银行是如何规定的,如若合作银行执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则购房者贷款买房都应算作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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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政策的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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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另外以下四种情况购房的也按照二套房进行贷款: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3、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4、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的。根据各地政策以及不同银行的规定,二套房**比例目前尚无统一标准,从45%至70%均有。二套房**比例不仅要高出首套房很多,而且贷款审查也相对更加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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