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轮房价下跌正是发生在2007年9月27日“二套房贷**4成、利率1.1倍”新规之后—— 2007年09月27日,二套房限制政策出台。央行对第二套房贷提出历年**为严厉的一次调控。“9·27”新政,成为"压死骆驼的**后一根稻草",楼市转入低迷。 2007年10月至2008年11月,二套房政策陷入困境。央行出台二套房政策后,未精准定义“第二套房”。各家银行自行定义标准,二套房贷市场处于相对比较混乱的状态。 2008年12月,二套房贷政策大幅放宽。对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2009年2月,二套房限制政策名存实亡。二套房贷松绑其实从春节后,就已经是多家银行“秘而不宣”的秘密,银行都已经悄悄松绑,虽然谁也没有出台相关文件。 2010年1月,二套房贷**不低于4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40%。 2010年4月,二套房贷**提至五成。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天津二套房政策有什么变化 对投资买房有影响吗
136****6346 | 2016-04-27 18:19:53-
138****0030 为了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2012**新天津二套房贷款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有了新的要求,贷款**款不得低于50%,天津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新天津二套房贷政策 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2016-04-27 18: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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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要求**5成 公积金只能贷房款的5成 还有就是 卡上余额也有要求 贷款额是卡上余额10倍 ,不足两万,按两万算。 如果以前从来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次想改善居住而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要缴纳了公积金,又没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均可申请)。利息按4.5%算,如果办纯公积金贷款,总房价减去你能够贷多少公积金贷款,剩下的就是**款了,**款取决于你能够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但**款**低也不能少于20%。如果夫妻二人都缴纳了公积金,贷款额度会高很多。 如果以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货款,第二套房**款比率,商业银行货款利率,各地方、各银行要求都不完全相同,要具体咨询当地你想申请贷款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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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2013福州二套房政策是怎样的,其实2013福州二套房政策很重要,搜房网为您整理2013福州二套房政策知识—— 网络流传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将从严,二套房**将提至七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3倍。这一消息传出后,在网络以及福州楼市引起不小的震动。从福州银行和房地产企业了解到,目前福州的二套房政策没有调整。 “二套房政策没有变化,贷款额度申请也比较正常,未出现紧张的状况。”福州骊特房产后期经理陈先生说,未听闻福州的二套房政策要调整。而福州多家银行称,福州二套房房贷政策未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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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二套房贷款政策 按照长沙各银行执行的政策,二套房贷**基本已经达到四成,二套房贷利率上浮10%、三套房上浮15%、四套房上浮20%。但在利率优惠上,多数银行下浮比例为25%,也有银行二套房贷利率可下浮29%。笔者1月13日了解到,目前长沙市各大银行已执行二套房贷**四成的要求,对普通客户实行利率上浮10%的政策。各银行总体而言就是要从个人资产、职业、收入、存贷款情况、征信记录等多个方面综合评价而定。 “虽有政策规定,但向几家银行同时递交几套房的贷款申请的情况仍不可避免。”某银行个贷部负责人表示,有些炒房者同时向两家甚至多家银行递交两套或者多套房的贷款申请,并隐瞒实情,往往造成多套房贷以首套房形式同时获批。有银行人士表示,如果有闲置资金,即将“走入围城”的男女可以考虑双方各自申请一笔房贷,这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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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非首次购房者都很想知道二套房贷款政策有哪些内容,这是大家在住房贷款中必须要了解的,在此小编为您作了一些整理。 **新二套房贷款政策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