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买房能不能用公积金需要看当地的政策,有部分城市是可以通过异地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有一部分城市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政策,不过此时也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买房。公积金是不可以用来在异地贷款购房的,虽然用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房不行,但是可以考虑用以下几种方式把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购房。目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包括:①达到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者已经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②居民及配偶连续失业超过24个月,生活非常困难的。③本人或本人的配偶因患重病,主动脉手术造成居民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的。④不在国内居住,在外国定居的。⑤用来偿还购买的房屋按揭本息的。⑥用来支付房租超出居民家庭月收百分之十五以上那部分的。⑦遇到突发性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居民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的。
异地公积金能不能再佛山贷款买房呢 需要什么条件
136****5601 | 2016-04-13 11:33:28-
158****7159 <p align="left">近日,从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佛山公积金贷款并没有出台任何新的政策,异地互贷方案仍然按照3月1日施行的《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实施。 根据目前佛山**新的《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在佛山买房的市民可以在佛山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2、贷款申请之月起,借款人配偶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至于办理手续方面,只需要满足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户口薄,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提取、贷款情况证明等即可委托银行进行审核办理。 实际上,佛山公积金异地互贷的提出已有些年月了。根据2009年4月签订的协议,佛山就已经实现了除深圳外的其它珠三角城市实施公积金互贷。虽然佛山公积金异地互贷早已落地多时,但小编在踩盘时发现,目前除了禅城绿地中心、星星凯旋国际等少有楼盘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外,真正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贷政策的楼盘并不多。 “我们楼盘不接受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据中海寰宇天下的一位销售称,他们楼盘曾经就接受过一位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广州购房者,但由于该客户在广州方面相关审批环节出了问题而导致公积金贷款迟迟办不下来,**后不得不办理退房。“这样既耗时又费力,**终也没能成交。因此自那次事件以后即便政策允许,我们盘也不再接受任何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了。”该销售说。 佛山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时间轴 2009年4月,珠三角8市(深圳除外)签订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在广州、东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这8个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只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就可以在8个城市中任何一个城市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2012年,广东省在原有8个城市公积金可以互相贷款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城市茂名,至此广东省内实现了9个城市公积金可互贷。 2015年3月1日出台《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在异地缴存公积金购房者在佛山购房,需符合“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两个条件之一。 2016-04-13 1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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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2.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8.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8.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9.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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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异地的公积金能不能在沈阳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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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特别规定分析如下:1、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2、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3、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4、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需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也就是说,假如您满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在申请贷款时,需先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2、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60%,每个地区的规定是不一样的。3、个人征信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并且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4、还需要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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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合法程序流转;(二)企业依法注册,且年检合格;(三)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等不良记录,未与贷款行发生过经济纠纷;(四)农户须持有长丰县常住户籍,或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时不得超过60周岁;(五)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在贷后风险管理时进行的监督检查;(七)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另外: 对认定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行可优先办理。借款人必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借款人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产业,参加农业保险的。(二)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三)用于农业生产机具、运输工具和生产设施配套;(四)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园、茶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且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或基础设施投入在30万元以上;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贷款额度:贷款行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实际资金需求量和用于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为主要参考依据,具体金额由贷款行按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高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农业生产项目投入资金的50%,或抵押评估价值的40%,即抵押率**高不超过40%。贷款期限: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期限确定贷款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中长期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且贷款合同到期日设定,原则上应早于承包经营期限的1年,并已经支付贷款到期日之前的土地流转金。贷款利率:贷款行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业务时,应充分了解贷款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利率规定,科学合理的确定每笔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利率,根据借款期限、风险状况等综合确定贷款利率,同时贷款行给予适当优惠。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一)贷款申请:借款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向贷款行申请抵押贷款,需提交下列资料:1.农户(1)其配偶须签注同意借款意见(含个人独资类型的农业企业);(2)借款申请书;(3)借款人身份、户籍和婚姻状况的证明;(4)地上附着物经营面积、品种及效益等情况说明;(5)租金支付期限证明材料;(6)投资人的投资证明材料;(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长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鉴证书;(8)贷款行要求的其他资料。(9)县农委牵头组织的专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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