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起,武汉市居住证制度开始改革,修改后,在武汉连续居住满6个月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新规在居住证申领条件、申领范围和换证补证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其中申领条件变化**大。 根据新规,申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连续居住6个月(必须) 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者满足其一即可) 新规对“居住半年以上”进行了解读,以武汉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系统中登记日期为准,连续无间断居住6个月上。如果中断,则重新计算居住时间。 其他证明材料 连续居住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就读**保卫部门出具的住宿证明; 合法稳定就业: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连续就读:学生证、就读**保卫部门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申领年龄 此次居住证申领改革后,申领范围有所扩大,以前只允许年满16周岁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申领,新政将申领人群扩大至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或近亲代领。
非户口地住满多久可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43****7699 | 2016-04-13 11:33:14-
153****3769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条例》还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条例》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随着《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居住证制度关乎亿万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让我们看一看,这次国家层面出台的规定,赋予了居住证多少“含金量”? 门槛有多高 居住证含金量高不高,还得先看难不难办。 《居住证暂行条例》这样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条条分开来看: 居住半年 在一个地方住半年,说明在这里有长期发展的可能,要求看上去并不高。 合法稳定就业 如何界定就业是否“合法稳定”?你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合法稳定住所 你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连续就读条件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总的来看,目前已经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城市,对居住证申领设置的“门槛”大都不是很高。“国家版”居住证在这个方面可以说“惠及更多流动人口”。 福利有多少 居住证**重要的含金量,自然是其附带的各项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 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可以发现,根据“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已能够享受接近居住地户籍居民的服务和待遇。尤其是在广大流动人口十分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上,“国家版”居住证明确作出了政策安排。虽然这样的安排目前还止步于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涉及牵动人心的高考,但是希望还是有的,因为条例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能不能落户 居住证的另一大关注焦点,就在于是否有转为户籍的通道。 《居住证暂行条例》用了近600字的篇幅,对“国家版”居住证的落户通道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然后,针对不同规模的城镇、城市的居住证持有人落户条件,条例分别进行了详细规定: 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 落户条件**低,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 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 落户条件也不高,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而且明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不过对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 落户条件开始变高了。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不得超过5年)都是必需的。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还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 条例明确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里外透着一个字:“严”。 小城市有小城市的“好”,大城市有大城市的“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落户条件,是符合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的。实际上,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已经为居住证持有人设置了落户通道。“国家版”居住证的出台,将把这些好的做法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强化。 2016-04-13 11: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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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居住证**为关键的两个方面是申领的条件和申领后享受的福利。那么全国建居住证制度后,普通老百姓怎么申领?申领之后可以享受到什么好处? 《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的要点 《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居住证的申领条件 2014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下发《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了居住证的申领条件,要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必须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才可以申领居住证。 针对公众关心的积分落户,意见稿规定了4种规模城市的落户条件,像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要在积分制下进行居住证的落户。 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 北京和上海居住证制度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地区已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广东为居住证持证人列出了15条待遇。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则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将可以获得120分的加分,这意味着这类人才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在内的多项公共服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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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到来的2016年元旦,也是《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的第一天,从这一天起,非户口地住满半年可申领居住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条例》还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条例》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随着《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居住证制度关乎亿万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让我们看一看,这次国家层面出台的规定,赋予了居住证多少“含金量”? 居住证含金量高不高,还得先看难不难办。 《居住证暂行条例》这样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一条一条分开来看! 居住半年 在一个地方住半年,说明在这里有长期发展的可能,要求看上去并不高。 合法稳定就业 如何界定就业是否“合法稳定”?你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合法稳定住所 你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连续就读条件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总的来看,目前已经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城市,对居住证申领设置的“门槛”大都不是很高。“国家版”居住证在这个方面可以说“惠及更多流动人口”。 居住证的福利有多少 居住证**重要的含金量,自然是其附带的各项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 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可以发现,根据“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已能够享受接近居住地户籍居民的服务和待遇。尤其是在广大流动人口十分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上,“国家版”居住证明确作出了政策安排。虽然这样的安排目前还止步于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涉及牵动人心的高考,但是希望还是有的,因为条例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大关注点——能不能落户 居住证的另一大关注焦点,就在于是否有转为户籍的通道。 《居住证暂行条例》用了近600字的篇幅,对“国家版”居住证的落户通道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以北京为例,如果北京的额积分落户政策实行,那么居住证将只是落户的一块敲门砖,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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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没这条政策。你所说的住房只是居住证所需要材料的一种(住所证明),光有这个肯定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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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没这条政策。你所说的住房只是居住证所需要材料的一种(住所证明),光有这个肯定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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