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3、退休时可以提取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时可以提取公积金。5、正常交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很多,**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上为5.22%,而商业贷款5年以上优惠利率为6.66%。
全部8个回答 >我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133****9227 | 2014-04-26 18:35:24-
149****0222 您好!需要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询原因,看是公司未给您交还是扣款未成功,核实后才能给您解决问题!谢谢 2014-04-29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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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856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等你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如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应转入新单位或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
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封存之后,新单位可以启封;如果要提取,还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014-04-29 09:14:10 -
131****7490 回原公司的人事那去办理就可以了 2014-04-28 11: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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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34 你先拿身份证去公积金中心看下说怎么回事 2014-04-28 1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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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674 专业疑难杂件、公积金开户、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银行流水、假离婚、购房证明。有意电联:小赵 2014-04-28 09: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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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812 没事,只要带齐相关文件就可以办,建行的需要带购房合同等文件,具体可以打银行的电话问一下,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有公积金提取的窗口 2014-04-27 1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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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625 到单位去查,或者拿公积金卡号,到银行去查 2014-04-27 09: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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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429 更多内容请访问www.jlfun.com
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
一、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二、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市)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市)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调函或新单位工作证明、新单位的公积金账号、本人身份证),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
三、批量转移业务
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重组的依据,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四、转入代管户业务
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盖代管户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该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通知该职工;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参考文献:http://www.jlfun.com 2014-04-26 19: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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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下岗后,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所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进入新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调出手续,由新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调入手续,新单位继续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进入新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办理封存手续,未重新就业,满五年者可凭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以及本人身份证到原单位开取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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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凭公积金存折和本人的身份证以及中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厂)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同意提取,就会转到你现在的新单位(新单位证明),不同省没有关系,中心会负责办理的。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取出的!你的公积金帐户暂时会被封存起来!但帐户里的钱还是你的!以后,重新就业可以用原来的帐户继续缴纳的!如果一直没有就业,公积金处于停交状态,不可以用来贷款!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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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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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后单位专办员会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待职工入职新单位,新单位专办员会为您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新基数确认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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