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多年,楼顶都是公共区域,顶楼业主无权独占。购房时,要关注楼顶使用权问题,以免日后麻烦。
全部5个回答 >住宅小区顶楼阳台顶属于公共区域吗?
136****1292 | 2014-04-23 18:54:29-
142****4084 经过物业同意可以安装。 2014-04-26 0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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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938 顶楼阳台应该是公共区域,你们都有使用权,不允许任何一户私自占有侵害他人利益,否则你们有权起诉他侵权,至于是否有开发商同意没有关系,开发商的决定也不能侵害他人利益。 2014-04-25 2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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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0021 是这样的:住宅公共设施是指不论设施处于什么位置,他对公众都有共同利益,如果私人占为己有,能够损害公共利益的,就属于公共区域。
你现在在阳台顶部安装太阳能,是否影响其他住户的生活,是确定公共区域的唯一依据:是否破坏防水效果?由于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有可能漏水,会影响下面的住户吗?(除了你家) 2014-04-25 10:17:16 -
144****7687 不会,可以装的,只要你不发出声音打扰别人的日常生活,怎么做都可以.没人管 2014-04-24 09: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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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024 属于私人的地方! 2014-04-23 19: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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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小区都装有水泵的 要不然不会有水的 水泵一般都安装在水泵房 你可以去打听一下水泵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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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居新景的建筑面积和户数都较大,户型设计适应不同家庭需求,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因此可以划分为中高档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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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依据。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业主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他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必要的添附、装饰、装修,是行使处分权能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2.业主与前期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非经双方协商的不平等、不合理的无效合同。理由是:如果业主不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将拿不到自己房产的钥匙,所以该合约是格式的霸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业主没有约束力。 3.业主与物业是经营管理者与消费者(业主)的关系。业主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对阳台具有专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 4.业主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应属消费行为,其是处于弱者地位的自然人。 物业管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就其性质而言,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行业,其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即物业经营管理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受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的调整和保护。 5.综上所述,业主当时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格式合同,在法律适用上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6.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部分的物业管理,主要责任是监督。是否封闭阳台是业主的权利,物业管理合同不应进行约定。所以,对未向外侧扩展、延伸的封闭阳台的使用行为,应认定是未侵犯其他业主利益的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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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租用商用办公楼的租金和水电费都比租用普通住宅贵很多,为了节约成本小公司会选择租用住宅来办公。2、租用住宅来办公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会严重影响到住宅区的其他住户和增加物业的管理难度,而且有关部门也是不允许这样的,如果被举报或查到是要面临劝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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