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四)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 两种还贷方式利息天壤之别 一般的购房人只知道贷款必须偿还利息,可是,采用不同的还贷方法,利息却有天壤之别。贷款额在40万元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额可以达到10万元之巨!至于这个,不少人都还被蒙在鼓里——两种还贷法利息差额大,在此摘录一篇供您参阅。市民刘先生上个月刚买了新房,并办完了住房贷款手续,每月还贷额近2000元。谁知道就在本月即第一次还贷后,刘先生却知道了一件让他大为惊讶的事———他的一位亲戚和自己贷款额度相差无几、年限相同,但是总体还贷利息却相差近2.5万元!原因只是他们采用了不同的还贷方式。而此前,刘先生称自己对另一种还贷方式一无所知。“在签合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只是抱来一大堆贷款合同,密密麻麻的,然后帮你一会翻到这里、一会翻到那里,指着一些空白的地方,让你签上姓名、填上身份证号码、按上手印即可,根本没有提及还有另外一种还款方法。”签下这份贷款合同后,刘先生自己测算了一下,利息总额高达17.6万多元。要不是亲戚提醒,刘先生还以为贷款就是这样办的,又气愤又心疼的刘先生忍不住把自己的贷款合同拿出来又仔细翻了好几遍,发现合同里的确有两种贷款方法可供自己选择,但是空白处已经被银行事先填上了等额本息还款法,根本就没有自己考虑的余地。他请朋友算了一下,如果套用另外一种还款方法,那么自己30万元、20年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总额不到15.2万元,比现在要少2.49万元。银行普遍主荐“等额法”为了探明究竟,连日来,记者也以购房人的身份对南京多家银行进行了暗访。在农业银行新街口支行的消费信贷超市,记者表示准备购买一处总价为80万元的商品房,**30%,公积金贷款12万元,余下的44万元准备办理商业贷款,30年还清。一位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记者。她首先给记者介绍了本息还款法(等额法),通过测算,“月还款额”一项显示为2372.78元;记者随之询问有无其他的还款方式,该工作人员说还有另一种“本金还款法”(递减法)。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从3000元左右逐渐递减到1000多元。 究竟选择哪一种方法呢?以下是记者和该工作人员的一段对话:“两种还贷方法哪一种更合算呢?”“总的说来第二种递减法少付点钱,但是一般人都不会等到30年才还清的,如果提前还贷的话就没有那么大差距了。何况使用递减法虽然后面还得少,但是一开始压力太大了。”“哪一种更方便呢?”“当然是第一种等额法方便,每个月只需按月还给银行相同数额的钱就行了。第二种递减法每个月的钱数都不同,算起来也很麻烦……所以我们一般都推荐客户选择等额法。”随后,记者继续以购房人的身份电话咨询了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大多数都以介绍“本息还款法”即等额法为主,有的甚至根本不提及递减还款方式。虽然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终也承认应该按照个人的不同情况选择还款方式,但是从其话语中,可以很明显地听出对等额法的倾向性。银行倾向性在于息差导致银行产生这种倾向性的原因何在呢?一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一语道破:“关键在于息差。”“两种方法的利息差距大着哪!”该位人士以记者暗访的例子进行了一番计算,得出的结果令人震惊———同样是44万元、30年的商业性贷款,等额法的利息总额为41.4万多元,而递减法为29.7万元左右。两种不同还贷方法利息竟然相差11万元之多! 该人士称,同样一笔贷款业务,对于“吃利息饭”的银行来说,当然希望购房人全都选择利息高的还贷方法。就像普通商品买卖一样,一般的商家都会推荐顾客购买价格高、利润高的商品,怎么会推荐价格低、利润低的商品呢?至于银行解释的“等额法比递减法方便”的理由,记者发现,使用递减法实际上也并不如想像的那么麻烦。虽然每个月的还款额都不同,但是具体数额并不需要人力测算,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十分轻松地便可以打印出30年中每一个月还款数据的表格,购房人只需遵照交钱就行了。而另外一个“递减法开始还款压力大”的解释,记者通过业内人士测算发现,虽然递减法开头的还款额度的确较高,为3000元左右,但是相对于等额法2372元来说,也就高出620元左右,且持续时间也只有一年零两个月。大多数时间的还款额集中在2000多元和1000多元之间。相信600多元的差额大多数购房人都能承受,何况,这样“省下来”的利息高达11多万元,值得大多数购房人重新考虑。银行称没占到便宜昨日,建行、中行、农行、民生等几家银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两种还款方法表面上看两者利息总额相差不少,而实际上两者的计算原理是一回事。“不存在银行占便宜。首先,两种还贷方法并不是哪家商业银行自己制定的,而是央行规定的。”建行江苏省分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丛华昌介绍说,1998年5月央行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了住房贷款有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还款方法。不管是哪种还贷方法都是符合规定的。而且实际上两种还款方法计算原理是一样的。“简单地看,两者利息是相差一定额度,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并没有通过哪种方式多收了顾客的利息,因为这两种还贷方式都是按照客户占用银行资金的时间价值来计算的。”据丛处长解释,造成这两种还款方法利息总额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顾客占用银行资金发生了变化。递减还款法,由于顾客一开始就多还本金,所以越往后所占银行本金越少,因而所产生的利息也少。而等额本息还款法则不同,开始还的贷款本金较少,占用银行资金相对也较多,所以利息也会相应增加。针对目前老百姓对两种还款方式不太了解、不太熟悉的现状,昨天一些银行表示今后在办理贷款之前,将加强告知义务。“可能我们的部分柜面人员会觉得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是约定俗成的事,老百姓也习惯于这种还款方式,所以就没有对递减法进行解释和宣传,客户来了就照老办法给办了。”一些银行表示,今后在办理住房贷款前,“要将话说在前面”,让客户自主选择。消协称购房人有知情权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孙建和在剖析上述现象时说,贷款购房也是一种消费行为,消费者享有《消法》赋予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银行作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两种不同的服务内容,即两种不同的还款方式。另外,还应该客观地且明确地向消费者介绍两种还款方式的不同之处,以及各自的利弊,否则,就是侵害了《消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我国《消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孙建和认为,如果银行在没有明确告知两种还款方式及其利弊的情况下,擅自替消费者作主选择其中一种还款方式,那么就违法了《消法》的上述规定,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构成了侵害。原因在双方信息不对称贷款购房人可以享受两种不同的还贷方法,这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明文规定。然而,为何到了实际操作中,一种方式深受青睐,而另一种方式就明显受到“冷遇”了呢?导致本金还款法“银行不荐、消费者不知”的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受访的多位专家及业内人士均一致指出,购房人和银行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是首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局限必然可以给银行有意无意隐瞒信息、牟取更多利息收入创造有利条件;而购房人由于信息缺乏,必然处于弱势。钱苏平律师说,消费者毕竟不是银行家,人民银行的规定也只是面对银行而设的,普通人无从得知,所以在选择购房贷款时,往往是银行说什么就是什么,具有一定的盲从心理。陈广华律师也认为,在贷款购房过程中,银行和购房人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银行占有了大量消费者不具备的信息,而且有充分的理由和条件对消费者购房作出主观引导。(记者/王海燕郑春平) 相关链接两种还贷方式比较1、计算方法不同。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2、两种方法支付的利息总额不一样。在相同贷款金额、利率和贷款年限的条件下,“本金还款法”的利息总额要少于“本息还款法”;3、还款前几年的利息、本金比例不一样。“本息还款法”前几年还款总额中利息占的比例较大(有时高达90%左右),“本金还款法”的本金平摊到每一次,利息借一天算一天,所以二者的比例**高时也就各占50%左右。4、还款前后期的压力不一样。因为“本息还款法”每月的还款金额数是一样的,所以在收支和物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每次的还款压力是一样的;“本金还款法”每次还款的本金一样,但利息是由多到少、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后期的压力要比前期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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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209 | 2014-04-22 13:03:54-
146****4474 5年以下4.455年以上4.9是商业贷款的6.8折 2014-04-23 09: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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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057 各地有些许的不同,**好能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去咨询,以下做为参考
第一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理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承担。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向的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政府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建造、大修)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发放的优惠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例〉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指职工个人贷款,这是从建设性贷款向消费性贷款的转变,是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的重大调整,改变了长期以来重建设、轻消费的观念,有利于改变职工消费结构,使住房消费支出达到职工家庭收入的合理比重,保证国家,单位职工的合理负担;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达到住宅市场供求平衡和优化结构。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个限制性条件,一个是对贷款申请人条件的限制,另一个是贷款用途的限制。
1. 贷款申请人必须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具有互助性质的储金,只有按规定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职工才能享有使用贷款的权利。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进行限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明确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权利,确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强职工督促单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2.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使用住房公积金应严格遵循定向使用原则,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为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融资支持。
以上两个限制性条件的规定,明确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原则。住房公积金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
三、办理贷款的程序
根据本条规定,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次要经过以下程序:职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一)借款人应首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借款人需要贷款必须提出申请,并以书面形式。同时,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或协议、担保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资信、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包括借款人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是否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欠缴住房公积金等。
2.借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借款内容。对借款人提出的贷款额度、期限等申请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4.贷款资信审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及偿还能力进行审查,并核实贷款担保情况,包括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上述情况,对贷款进行审批。对借款人信用情况、无贷款偿还能力或贷款担保不落实,贷款风险较大的,应不予批准发放贷款。对信用良好、贷款担保属实的借款人,给予发放贷款,并确定批准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
(三)通知借款申请人。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出具准予贷款的通知,使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能及时办理手续,获得贷款。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应及时告知借款申请人不准贷款的原由;需要注意的是,本条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规定了15日的期限。
(四)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及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必须由受委托银行办理。受委托银行在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准予贷款通知后,应按《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委托合同》办理贷款程序的规定,办理贷款手续,签订合同,按期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应与审查合格的借口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保证合同),需要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的,要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贷款风险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依据《贷款通则》第七条:“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受委托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使用中面临的风险及造成的损失,都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安全性原则必须贯穿住房公积金使用全过程,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利益。
第二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释义:本条是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规定。
为了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条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这既是贷款人的权利,也是申请贷款的前提条件。
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具体到贷款担保,是指为保证贷款债务旅行,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降低贷款资金损失的风险,由借款人第三人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人或物的保障的一种法律措施。当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因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通过担保债权的实现来收回贷款本息。
1.担保的意义和作用。由于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在职工离休、退休或有其他情况时必须返还给职工本人,为确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利益不受侵害,在住房公积金使用中,安全性原则成为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作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保障贷款资金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2. 住房贷款担保的形式。根据《担保法》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有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担保形式。
a. 质押
(1)抵押的概念。质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个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贷款人持有抵押财产的担保权益,当借款人不履行贷款合同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借款人的财产抵押,借款人为抵押人;以第三人的财产抵押的,第三人是抵押人,对贷款人的抵押权都是一样的。
(2)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担保形式,是实践中一般是以住房特别是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即住房抵押贷款,这种抵押贷款有这样的优势:抵押物和贷款之间有直接的联系,发生问题对抵押物容易处理,而且抵押物价值也易确定。《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6号,1997年6月1日施行)对住房贷款抵押作了详细规定。
b、质押
贷款质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个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交贷款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C、保证
保证也是贷款担保的另一种重要形式,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页释义摘自建设部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农林资源环保局、建设部政策法规局编写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
2014-04-23 09:37:30 -
158****8231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全国统一的,
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4.45%,
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的年利率:4.90%。
希望帮到你 2014-04-23 09:19:12 -
134****9081 您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可以优惠利率的,就是您可以少还很多利息。 银行正常的房产贷款是利率比较高的,还款比较多。 2014-04-23 09: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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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690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一项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员工和其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说,究竟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想必会有许多人存有疑惑与不解。对此,“我爱我家”专家将为您做出以下详细解析:
一、符合规定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但是,如果职工有特殊要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自有住房的,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的,需提供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离休、退休的。对于离休、退休的职工只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离休、退休等相关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这样的职工只要按规定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了。
(4)出境定居的。对于移居国外的职工,其国内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提取,只需到相关部门办理销户手续,即可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款提出。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对于以解决自住为目的购房并已经办理贷款的购房者,每年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还贷款本息一次(2次申请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如果你个人分摊的房租已经超过了本人工资收入的5%,那么超出的那一部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的。
同时,公积金存储余额还可以用于支付商业贷款买房的首期支付,但必须先消费,后提取。此外,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同样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只需出示提供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的发票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客户购买二手房亦可用住房公积金:
除了购买商品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外,购买二手房也同样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我爱我家”等具备住房公积金代办资格的中介公司就能帮助广大购买二手房的客户办理公积金贷款这项业务,实现客户轻松置业愿望。
(1)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与使用商业贷款相比较,优势较多:
①公积金贷款成数较高。一般公积金住房贷款成数可达到房产评估值的90%-95%;而商业性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高贷款成数则为房产评估值的80%。
②公积金贷款年限较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长为30年。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较住房公积金则少一些,一般为20年。
③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96%,6-30年期限的贷款年利率为4.41%;而商业贷款的房贷年利率1-5年期限为5.27%,5年以上为5.51%,两者相差近一个百分点。利率比商业贷款低是公积金贷款的**大优势。
(2)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获得贷款。
①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②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③在北京市所属区县内购买自住住房;
④具备购买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⑤在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离退休职工除外)。
符合上述五点标准,客户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除此之外,作为担保方的北京市住房担保中心还可向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提供二手房贷款连带全程保证担保,降低贷款人购房风险。同时借款人还可免费享受北京市住房担保中心为其提供的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一份。
(3)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委托大型、正规房屋中介办理省心又省力:
由于申请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相当繁杂且所涉及到的专业知识较多。因此,对于从未办理过此项业务的购房者来说,具体操作起来一般都会感到无从下手。这时,如果委托大型、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代为办理就会大不一样了。像“我爱我家”这样信誉好的大型房屋中介,不但能够帮助客户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还能够根据客户自身特点,提供专业的优质服务。同时,“我爱我家”凭借良好的口碑信誉以及与多家银行间保持的良好协作关系,加上优秀、专业的金融理财队伍,在银行贷款方面,不论是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性贷款,都能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系统、专业的金融理财一条龙服务,使广大客户实现轻松置业理财愿望。
随着越来越多的大中型企业、公司为其内部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不断增多,“我爱我家”预计:在未来二手房市场的不断发展中,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将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屋,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引领购房者房屋消费需求的新时尚。 2014-04-22 13: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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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住房公积金贷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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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0.45(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比如:可贷年限为15年、缴存比例10%为例,月工资3000元的职工,其每月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公积金300元,那么他能贷到的公积金为:300/10%×0.45×12×15=2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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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般公积金冲还贷方式有两种具体介绍如下:一、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二、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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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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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住房公积金贷款答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公积金贷款买房--给您支三招对工薪阶层来说,利用公积金贷款是购买住房的**佳选择。很多人都知道,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往往要涉及到保险。但并不是每个人对于房贷保险的各方面都了解得非常清楚。在此,我们希望给您一些这方面的帮助。房屋险自愿买 人身险必须买为保证贷款安全偿还,2001年12月29日以前购房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五种担保方式。但实际上大家用的更多是“抵押加购买综合保险”这一方式。在这种保险中,房屋财险的保险费包括:贷款金额×年保险费率×换算现值系数人身险贷款金额×(主险保险费率+附加失业险保险费率)。房屋财险中,凡贷款期限为1-5年(含5年)的个人借款人,按相应个人贷款期限的保险费档次,购买保险。人身险的保险费包括:(1)凡贷款期限为1-4年(含4年)且未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的借款人,按个人贷款期限为3年的保险费(1-3年费率相同)档次购买保险。(2)凡贷款期限为5年(含5年)以上、且未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的借款人,可先按贷款期限为5年的保险费档次购买保险。保险到期后,借款人仍未办理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需继续购买保险。剩余贷款期限低于5年的,按实际剩余年限购买;高于5年(含5年)的,按5年期限购买。以此类推,直至还清或抵押登记完成。政府提供担保 贷款费用降低举例来说,首批4位购房者通过担保,平均贷款额28万元,平均贷款年限10年。如果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担保,人均支出约7702元。如果通过政府担保,贷款者人均支出仅2077元。在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时,由担保中心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全程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担保,个人则将所购住房通过反担保抵押给担保中心。当出现购房者偿还贷款的时间逾期时,由担保中心履行连带担保责任,偿还剩余贷款本息责任。担保中心同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进行本息协商,变更贷款条款,重新安排还款期限。在借款人保证按期偿还贷款利息的前提下,减轻借款人当期还款压力,通过提供就业培训等,提高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或者由担保中心以掌握抵押物处置权为前提,视具体情况,灵活安排还款计划或者提供周转安置住房。然后,将原有住房进行拍卖,收回剩余贷款本息。对恶意不还款的借款人,将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落实还款责任。办完抵押登记 房证要自己拿很多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并且已经入住,但是一直没见产权证。问题在于,大家似乎认为产权证应由银行保管,直到还清贷款。其实,尽管做了抵押贷款,产权证也应该拿在自己手里,银行持有的应该是《房屋他项权证》。购房人还可以凭着抵押登记手续,把当初按要求在保险公司购买的保费退回一部分。事实上,只要购房人按要求填写完申请表,手续并不麻烦:银行经办人和购房人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管理部门,确认材料完整无误后,在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注记抵押情况,并填写《房屋他项权证》,加盖抵押登记专用章即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质押和担保是如何规定的?答: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房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和第三方保证的担保方式。(一)以房产作抵押的,借款人持公积金贷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抵押他项权登记。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将《房屋他项权证》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押。(二)以有价证券作质押的,有价证券所有人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办理有价证券冻结手续,将有价证券原件和冻结手续交中心存档后发放贷款。(三)第三方保证的担保方式主要是由担保人填写提供第二处住房保证承诺书。住房贷款有哪几种?购房贷款资金的财务安排涉及的内容很广,但**主要的不外乎购房贷款的额度(成数)、期限和利率这三大问题。 在介绍上述三大问题之前,有必要向购房者再次说明目前现行的三种贷款方式:个人住房贷款(即: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前两者的组合。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划算,个人住房贷款(商业性贷款)利息负担**重,但具体的还款差别有多大,我们不妨进行一下比较:假设某购房者夫妇二人欲购买一总价50万元的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款30%,即15万元,其余35万元申请15年贷款。夫妇二人月收入为6000元,月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企业与个人各负担一半),现公积金总额为4万元。商业性贷款的利息负担比政策性贷款高得多,达到了1/3,月还款额多出10%,总额多出近5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此看来,自然应该选择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但是不行,这对夫妇不能完全依靠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便他们现有的公积金达4万元,就是按10倍的较低倍率计算他们也可申请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但因为政策性贷款**高限额只有30万元,因此35万元还是不可以的。因此,这对夫妇只有退而求其次,选择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那么,他们每月的还款负担承受得了吗?说起来他们每月还款2781.45元,但其中一部分可以由他们还款期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抵付,金额**多可以达到总收入的20%,即1200元/月,那么他们需要自行支付的供楼款只有(2781.45-1200)1581.45元/月,和他们6000元的月收入相比负担是很轻的了。不过,如果没有公积金的支持,完全依靠商业贷款,那么每月还款负担还是比较重的,但占总收入50%左右的供楼负担还是可以接受的。建议购房者在确定购房预算时不妨仔细算一算,多列出几种选择比较一下再去申请相应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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