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性住房对于税收有什么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做出具体规定。通知提出,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通知指出,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另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通知提出,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所在单位以廉租住房名义发放的不符合规定的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通知表示,上述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已征税款的在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与住房租赁相关的新的优惠政策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抗日老干部房屋征收有什么优惠政策
138****8343 | 2014-04-17 17:03:08-
152****4153 我也想问,我父亲1947年参加工作,离休后购买了单位60多平米多层住房一套,现在开发商要拆迁盖高层,1:1.1补偿。要面积小的房子,使用面积太小不够住,面积大的房子又没有那么多钱。请问离休干部住房拆迁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2014-04-18 15: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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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992 这是根据每个地区的**低生活保障来分配的,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不一样,所以待遇也不一样,就像找工作一样,有的地方待遇高,有的地方待遇低,一样的道理。 2014-04-18 09: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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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896 很多人不了解地道,其实抗战时期的地道到现在已经不可能引起塌陷,应该是文革时期的。文革时期的地道多如牛毛。 2014-04-17 17: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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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房屋征收政策很关键,公平补偿、合理安置,保障百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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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具体步骤如下:/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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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和企业的责任与义务。税收则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但是,也有一些情况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那么,买什么样的房子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呢? 提问:X先生**近有购置一套住房的需求,他了解到购房涉及缴纳契税,不同情况下契税税率也有所区别。因此,考虑到综合购置成本,读者X先生想知道购买什么样的房子能享受到较优惠的契税政策? 税务小博士: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那么,认定家庭唯一住房有哪些流程手续? 税务小博士了解到,认定购房人在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需按照以下方式: (一)凡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规定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缴纳契税时,应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二)地税征收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购房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 (三)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此次在购房屋不属于家庭唯一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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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1,买房人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第2,买的房子是九十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这样的普通住房是可以享受契税税率百分之一的优惠的。第三,就是买房人私下没有单独和他人共同购买过其他的住房,这其中不包括和父母一起购买和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以及通过继承遗产或者拆迁安置所获得的。查询头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头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各种税费减免和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提交申请。各交易核心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出具头次购房证明。购房优惠政策:契税: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款;购买第2套及其他符合本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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