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产权房是指: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有限产权房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城市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职工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过渡中形成的产物。由于其所有权、使用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之对此法律规范的不完善性,致使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取得的有限产权房屋难以处理。 根据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全部3个回答 >关于有限产权房屋
157****5992 | 2014-04-17 10:54:36-
157****4375 可以的,但是次性质的房子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2014-04-19 1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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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268 可以,但是校产权房子无法交易 2014-04-19 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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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1365 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1](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何为有限产权? 《意见》第十一条规定,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2014-04-19 10:04:14 -
156****3201 不属你家的30%要另外处理。 2014-04-18 09: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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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915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但就你描述的房子应该是单位的集资房,不属于经济适用房。如你想买,你得注意购买合同上有没有例如此房只售给本校职工居住,你必须在校服务几年等等规定,但**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一定要拿到产权证。
建议你拿到房屋产权证后才辞职。 2014-04-17 21:32:02 -
132****2305 房屋有限产权
房屋有限产权,也叫房屋部分产权,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住房商品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房屋产权形式。它指由房屋产权单位采取补贴方式,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将房屋出售给公民居住,公民对该房屋的部分权能受到限制。
有限产权是相对于完全产权而言的。所谓完全产权是指住房购买人对住房享有完整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
房屋有限产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有限房屋产权不是一种完整的所有权,所有权的部分权能(收益权和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
2、房屋有限产权的持有人不能与房屋产权人共同主张产权,即有限产权持有人与产权人不具有共有关系。
3、产权人对有限产权的处分,享有优先权,包括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 2014-04-17 11: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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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多不会超过5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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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产权房,即按照有关规定出售的房屋。完全产权房与有限产权房屋相对应,有限产权房屋包括联建公助房,单位补贴出售的商品房,拆迁补偿的调换产权房。完全产权房也就是大产权房,国家发产权证。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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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产权: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完全产权房,即按照有关规定出售的房屋。完全产权房与有限产权房屋相对应,有限产权房屋包括联建公助房,单位补贴出售的商品房,拆迁补偿的调换产权房。完全产权房也就是大产权房,国家发产权证。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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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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