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婚后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上所列的几项则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可以自由处分。
全部4个回答 >如何办理个人财产
131****8241 | 2014-04-16 16:13:15-
137****4876 权威的说吧,你如果要证明你的结婚证是真实有效的,那就带着结婚证的原件来,还有你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了,当然也可以让朋友帮你办理,带着上述材料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到公证处就可以了.去的国家不同,收费不同.你要版移民的话,可能还需要翻译成外文,这些你可以找翻译公司,也可以让公证处代为翻译,一般收费会比较便宜. 2014-04-16 16: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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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房子,要归入个人名下,可以将房产证写成自己的名字,并在房产证上注明是单方个人财产,没有对方的份额。 购买前写一份协议,注明是一方个人出资,产权归一方个人,对方无权主张房产份额,然后进行公证,再到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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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2、证件准备是关键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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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买房,何种情形买的房产才属于个人财产,参照下列情形之一:A、双方依据婚姻19条之规定,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任何财产,均谁取得的归谁所有。在该协议成立之后,以随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生产经营收益等方面财产购买的房产,依法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登记于个人所有,对方无权提出异议。B、双方并未依据婚姻法19条之规定,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双方在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此种情形下,双方的财产问题适用婚姻法17条、18条之规定,当事人使用属于婚姻法18条规定的,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所获得的医疗费及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婚内获赠专属于一方的财产等依法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形,购买的房产,可以登记为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提出异议。C、在婚内获赠的房产,或者获赠的赠与人特指专属赠与一方的资金购买的房产,或者指定遗嘱之中指定由一方继承的房产,或指定继承的其他财产购买的房产,依法应属于一方的个人所有的房产,另一方无权提出异议。当事人违反上述规定,购买的或者获赠的或者继承的房产,或相应财产购买的房产,依法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登记为一方个人所有,在另一方有相关证据,证明购买涉案房产资金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下,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住宅局提出登记异议,并于15日内发起诉讼,要求将涉案房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17条、1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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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双方依据婚姻19条之规定,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任何财产,均谁取得的归谁所有。在该协议成立之后,以随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生产经营收益等方面财产购买的房产,依法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登记于个人所有,对方无权提出异议。B、双方并未依据婚姻法19条之规定,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双方在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此种情形下,双方的财产问题适用婚姻法17条、18条之规定,当事人使用属于婚姻法18条规定的,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所获得的医疗费及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婚内获赠专属于一方的财产等依法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的情形,购买的房产,可以登记为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提出异议。C、在婚内获赠的房产,或者获赠的赠与人特指专属赠与一方的资金购买的房产,或者指定遗嘱之中指定由一方继承的房产,或指定继承的其他财产购买的房产,依法应属于一方的个人所有的房产,另一方无权提出异议。当事人违反上述规定,购买的或者获赠的或者继承的房产,或相应财产购买的房产,依法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登记为一方个人所有,在另一方有相关证据,证明购买涉案房产资金依法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下,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住宅局提出登记异议,并于15日内发起诉讼,要求将涉案房产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17条、1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个人债务,第三方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的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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