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无权分割你的财产,不动产是以登记为主的,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全部10个回答 >我有权利分割房产么?
157****4701 | 2014-04-15 22:08:45
已输入 0 字
已有7个回答
-
143****7539 不可以了,现在那房子都是别人的了。 2014-04-18 09:16:33
-
141****5392 你丈夫的父母遗留的房产,你丈夫和他的姐姐是有权分割的,因为他们是合法的继承人。但对于你丈夫继承的遗产,要是没有遗嘱说给你丈夫个人继承的话,你和你丈夫离婚你是可以分割这一部分房产的,你是女儿没有权利去分割你公公婆婆的遗产。 2014-04-17 18:39:56
-
153****2043 您是没有权力去分割房产,但是您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去争取该属于您自已的权力.如果那房子是你们末离婚时的房子,您应该也有份,这一块还是要询问一下专业的律师! 2014-04-16 17:59:31
-
145****1325 您好!如果产权证上的名字不是你们夫妻其中一人!那么无权利。是你们父母的就只有他们有这权利了! 2014-04-16 15:34:31
-
137****5354 不能了,房子现在都属于他人的,你现在分割只能分他现在拥有的 2014-04-16 09:17:56
-
137****5731 您好,您父母的名字,就只有您父母有权利处理房屋。 2014-04-16 09:10:56
-
138****0649 那我有权利追讨债权吗?我能讨回几成房款?是以原始房款计算还是按照现有的房屋价值计算
什么债权?房产属你与你前妻赠予你儿子的行为,是物权范畴.
我有出资所有房款的证据以及儿子没有经济能力购买的证据,这个能说明什么问题吗?我能讨回一点我的权益吗
债权也存在时效的问题,赠与无法定事由不可以撤消的。建议你与儿子协商,毕竟血缘关系嘛
儿子从小与我感情生疏,无法沟通,只想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是我的拿回来
请各位帮忙出个主意
1、房屋属于你儿子所有,购买款属于你与你前妻赠与给你儿子的性质。
2、下列情况,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建议当面咨询。
本案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撤销赠与的条件。当面咨询。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证上的登记人即为房屋所有人。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为房屋实际所有人的,可以要求变更登记。
依您所说,交纳房款的证据都在您手里,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房产证上的登记人。
1、“房产证上的登记人即为房屋所有人。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为房屋实际所有人的,可以要求变更登记。”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哪个法律?
2、根据本案具体情况,要求变更产权登记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你没有权利分割房产!房屋产权是你儿子的!
房子是儿子的,赠予已经成立。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这一条是什么意思?我是和前妻在2003年为儿子买的这套房子,现在2008年,我还有撤消的权利吗?
为儿子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儿子名下,视为对儿子的赠与,现在你无法主张房屋权利。如果没有债权凭证,你也无法主张债权。
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再不明白就当面咨询。 2014-04-15 22:26:24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您好,不知道是您爷爷在世之前盖起的房子,还是过世之后呢?如果是在之前,则产权不会有什么问题。之后的话要看你们怎么解决了。这块宅基地在您爷爷在世的时候是否有什么证明是您爷爷的私有财产呢,那现在房产证都办理下来了,应该不是您爷爷的私有的,所以他们争到得几率很低,建议您咨询律师。
全部9个回答 > -
答
肯定有权利的!!!!!
全部6个回答 > -
答
如果已经过户了,则母亲没有再处置的权利,没过户,母亲就可以随意处置。
全部6个回答 > -
答
尚在抵押存续期间的房产,房产证“他项权利情况”注明为抵押。此时,业主并未享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将该房屋擅自转让或再次抵押给第三人。还清贷款,完成涂销抵押后,业主对其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处分权以及收益权,才可对房屋进行自由处分。因此,处于抵押状态下的房产要进行买卖,业主应提早与银行协商,办理提前还款涂销抵押。在实际房屋买卖过程中,一般由买方垫资还清尾款。需要注意的是,购买按揭房有较大风险,比如买家垫资解押房产后,卖家反悔不卖等。因此,买卖双方**好选择“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即在买卖合同签好后,共同去银行申请开设一个专门的资金托管结算账户。所有相关房款,包括定金、**款、买方替卖方还贷垫付的资金、按揭款,都先进入该账户;待房屋交易手续全部办完,银行才会把房款划给卖方。
全部2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