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公积金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全部6个回答 >关于长沙县契税政策
152****7288 | 2014-04-13 10: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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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039 您好,本人是星沙房产经纪人。您130平米的房子,是要缴纳2点契税的。 2014-04-15 09: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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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960 湖南契税推出新规 非唯一住房不论大小一律4%
2010年12月23日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湖南之声 【字体:大 中 小】
[中国网湖南之声]综合编辑:记者12月22日从省地税局了解到,湖南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新规已出台,计划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调整后,家庭唯一的住房,税率将按照房屋面积大小分为三个档次征收,并对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也不再减免个税。对非唯一住房,不论大小,契税一律为4%。
【原政策】
非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为2%
据省地税局客服介绍,我省原来的契税优惠政策为:个人购买自用的普通住宅(即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且为唯一住房的房源,享受1%的税率减半征收照顾;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以及别墅的非普通住房则统一按照4%的税率征收契税;非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则统一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市民王先生结婚前已经买了一套136平方米的房子,今年10月才结婚的他,又想再购买一套房子给父母住,他看中了河西一套单价为5500元/平方米、面积为120平方米的房子。听到税率调高的消息,他算了一笔账:
调整前,需要缴纳契税:5500×120×2%=13200元。
调整后,需要缴纳的契税为:5500×120×4%=26400元。
政策调整前后,二者相差13200元。
【新政策】
“非唯一”契税一律为4%
根据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从10月1日起,以家庭为单位,普通住房、非唯一住房的契税优惠取消,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也不再减免个税。
调整后,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湖南地区,如果个人及家庭名下无房,属于家庭唯一用房的房源,契税将依照购房面积分为三档:
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享受契税1%优惠;购买91-144平方米(含)以下住房,享受契税2%优惠。
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以及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则全部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
这就意味着,一个家庭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对其中任何一位购房的家庭成员来说,都必须是唯一一套住房,否则就不能享受1%契税税率优惠。
12月30日前签合同仍享原政策
对于此次契税优惠政策调整,长沙市各房地产商早已听到风声,力劝购房者在新政出来之前抓住**后的优惠政策。
风华府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我们主要根据房管部门提供的唯一住房证明来认定,此外享受契税优惠的纳税人,还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已婚)等材料。”在新政正式实施前,目前无论是商品住房还是二手住房商品房,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2月30日(含)之前仍可享受原减免政策。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原政策)
房屋面积 契税
144平方米(含)以下且为唯一住房 1%
44平方米(含)以下非唯一住房 2%
144平方米以上及别墅 4%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新政策)
房屋面积 契税
90平方米(含)以下且为唯一住房 1%
91-144平方米(含)以下且为唯一住房 2%
144平方米以上且为唯一住房 4%
所有非唯一住房 4%
注释
普通住房
一般指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
非普通住房
一般是指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面积的住房以及别墅。
唯一住房
对任何一位购房的家庭成员来说,都必须是唯一一套住房。如,夫妻两人中一方在婚前有一套住房,但另一方名下无房。二人结婚后,夫妻联名又购买了一套住房,就不能认定为唯一住房了。 2014-04-15 09:35:52 -
152****4805 湖南房屋契税新政策:
一、契税的税率
1、根据1998年湖南省人民**令第124号规定:全省土地契税、房产契税按4%的税率计征。
2、根据2005年湘政办发[2005]23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按2%的税率计征。
二、契税的纳税程序
1、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十日内,到县财政局设在县国土局和县房产局产权交易所的征收点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有关的原件资料。
2、征管人员对纳税人的申报进行必要审查后,核实应纳税额和纳税期限等,并通知纳税人。
3、纳税人按照征收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契税。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管人员向其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三、契税的减免政策规定契税减免审批手续由县财政局乡财局办理,一般在接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的当天予以明确答复并办理有关减免税审批手续。有下列情形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此外,《条例》还规定: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条例》规定的以上四类情形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契税款。 2014-04-13 18:58:31 -
146****1723 [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契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本通知自2010年3月4日发布之日起实施.2004年元月6日长沙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契税征收管理的通知》(长县政发〔2004〕4号)同时废止 .
《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公告》
《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居民建住宅用地面积标准的通知》(长县政[1992]60号) 2014-04-13 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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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发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上年度还贷明细或存折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15% 夫妻双方单位所发的工资条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上年度房屋支付费用凭证和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 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 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总工会出具的缴存人家庭特困证明
全部2个回答 > -
答
答:长沙县的购房者需要满足规定的购房资格,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以下人员可以申请购房资格:1. 在长沙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职工;2. 在长沙市注册登记的内地务工人员;3. 在长沙市登记的内地经商人员;4. 在长沙市登记的其他社会人员;5. 在长沙市登记的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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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能。长沙县户口购买长沙市房产需要有相应的落户资格,而长沙县户口没有落户资格,所以不能购买长沙市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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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发新城属长沙市还是属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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