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共同财产,应予分割。一般是由居住人给另一方适当的补偿或支付适当的财产作为易换。
全部5个回答 >请问离婚时的公房分割?
136****7196 | 2014-04-10 18:02:30-
135****7520 个人认为对于公房的使用权是否能主张权利取决于单位的意见,就婚姻法的相应司法解释是可以主张的。如房屋拆迁作为组主任取得的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有权分割! 2014-04-13 15: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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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263 按说房子的所有权你们是一人拥有一半的,但是鉴于您这边的具体情况法院做出了如下决定这个也许有他自己的原因,这种情况是要综合考虑的 2014-04-13 09: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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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595 不可以分割,原则上只能由单位提供承租房的那一方继续承租。 2014-04-12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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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454 这是你们共同财产!是要分的! 2014-04-11 10: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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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718 这要看双方协商,从法律角度上讲,婚后买的不管谁付**或月供就算共同财产,她有权利分 2014-04-10 18: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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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夫妻离婚对于公房的分割问题,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8)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9)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2、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照顾无过错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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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方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关于处分该房产的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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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离婚时房屋分割答
也就是说是婚后财产了。婚后财产你们三人共有。如果离婚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话,所有房产,包括你自己另外的婚后房产(没有你老婆名字的房产)全部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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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叙述存在问题:男方在结婚证办理前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了房屋**款,房产证在办理结婚证之后取得,这是毫无疑义的,因为剩余购房款是通过向银行借贷先行给付,然后再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只有在全部偿还完银行贷款后,才能够拿到房产证。因此,“办理房贷手续是在领了结婚证后”是不可能的。还了一年房贷(是指婚后共同还贷,且贷款已经还完)后双方要离婚,那么该房产的权属应该是:男方持有婚前**及单独还贷部分的产权,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是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双方各持有一半。假如贷款尚未还清,则该房屋不便分割,由于共同还贷只有一年,其产权份额的比例可能很小,通常情况下会采用由男方继续使用,但需要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双方再行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加我好友,推荐律师进行详细解答。北京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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