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这个还没有法律或者细则具体规定,**早国家是说自动续期,后来口径是以一定方式续期,究竟是重新购买还是交税就不知道了(注意,房屋产权是一个不规范名称,正确的法律名称在物权法里,叫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所以70年后这个权你就没有了,真正的产权人国家可能会再把使用权跟你签订协议而已,而不是你一直有这个权,在次基础上交税) 为什么还没有规定也很简单 目前还没有房产遇到这个问题 市场化始于90年代中期 加七十年要到205几年左右才会发生这些事情。住房自你买下,办理完毕房产证,缴纳完毕税费,住房产权永远是你的,不会到期,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一般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依据物权法,到期后,你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土地。《物权法》第1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 >续房产分割
155****5926 | 2014-04-10 12:20:10-
141****3229 按份共有就是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算几份、至于占有比例、产证上可以注明、不过一般都不注明的、共同共有顾名思义就是共同拥有。
共同共有房产证都有个副证。就是那个小本子共有证、产证上会有体现、在下方会注明共有人谁谁谁。 2014-04-13 11:54:35 -
157****2373 既然是没有合法手续,按目前我国婚姻法的处理是按同居关系处理。而且双方当事人都有协议,那就按协议写的来办。关于那处房产,如果协议上有明确表明,是给孩子的,女方也同意,并在协议上签名,只要协议没有明显离谱的违反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如果日后女方反悔,手持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告女方,要求女方按协议写的来办。
可以要求男女双方的父母做证,监督协议的履行。 2014-04-13 09:48:49 -
158****8235 每个地区不一样 2014-04-12 22: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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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074 房产证上体现不出份额,具体可以另立协议约定,否则一般是平均分割。 2014-04-12 1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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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9835 办理析产,应先提交析产公证书。私房分割、析产的,申请登记的房产应满足以下条件: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的,建筑面积应在65平方米以上;有独立厨房、卫生间的,建筑面积应在35平方米以上。办公、商业房产的分割,与原规划批建不一致的,在产权办理前应先由规划部门重新认定。 2014-04-11 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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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436 你需要双方协商起草一份分割协议,约定房屋详细情况,分割情况,产权人身份。**好附图。再拿到当地房管处申请分割。各自独立办理产权证。 2014-04-10 12: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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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分割的房地产必须是能在实地分割清楚的,如按层登记的房地产分割为按套登记等。由分割人填写《房地产其它登记申请书》,分割后的房地产需要进行查丈的,还要申请查丈。同一权利人的多个商业用途的房地产,属于《房地产证》的合并或分割,应经过重新测量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属多个权利人的商业用途房地产,将分散业权合起来重新划分实际上是重新转让,应当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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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分割,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八条 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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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他的房产怎么续承答
兄弟去世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第一继承人先继承,如果没有子女没有父母没有老婆那么有第二继承人继承也就是去是人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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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条解释似乎把房子看的更理性,是谁买的就属于谁似乎公平合理,未付出的一方不能不劳而获。结婚前我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你可以住,但不属于你,离婚后一点没你的份,看似残酷不近人情实际也合情合理,那些喊冤的人纯粹是承认了自己的弱势。【详细】 新婚姻法关于婚前房产分割的规定 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财产 共同还贷可补偿 条文: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在采访中,大多数人认为尽管婚前由一方贷款买房,但婚后实际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供房,完全将房产界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合理但不合情。吴卫义表示:“这种担心显然是多余的,新法实际是保护了未付**一方。”【详细】 新婚姻法离婚按揭房产分割 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的增值依附于婚前所购房产产生,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但是房产共同还贷部分,也就是向银行的借款应视为买房一方的个人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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