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的家庭年收入低于六万元,户口在北京,可以申请购买。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二、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三、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在北京这样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么?
145****2893 | 2014-04-03 17:43:38-
144****2148 您好,首先是外地人在北京不能买经济适用房的!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想要购买是有条件的首先要有北京市户口,其次是没有住房的,满足这两个条件;其次还有一种,你用朋友名义买完后要慢5年,5年外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同商品房同等交易,你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或绿卡)就可以买了。只是交的费用是契税为成交价的1.5%、印花税为成交价的0.1%、综合地价款为成交价的10% 2014-04-06 1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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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069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你可以做为申请人。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北京规定的人均住房面积是指使用面积,人均低于10平方。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各个区标准不同。你可以参照下面的网址,上有祥细标准。注: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你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五)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六)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七)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八)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九)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十)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十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后的程序依次为: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摇号配售、领取选房排序单、按顺序选房。
具体费用政府会公示。 2014-04-06 10:03:27 -
135****8030 你现在就可以买房产证已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你说的私下过户国家不认可. 2014-04-05 2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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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829 买经济适用房是要看标准的,不光是户口一个因数,经济适用房等于是对社会的福利,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你朋友能买,他自己早买了 2014-04-05 1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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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367 北京户口,单身30周岁以上的,年收入在3万以下,可以去审核一下 2014-04-05 09: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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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636 根据《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购买经济适用房程序大致可分为五步。
第一步:按类领表
申请人根据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
第二步: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第三步: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
第四步:登记备案
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第五步: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 2014-04-04 18:23:31 -
137****2475 只要你的家庭年收入低于六万元,户口在北京,可以申请购买。
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二、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三、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2014-04-03 21:31:55 -
157****3691 我自己也拿到了经济适用房审核表,一直关注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进展,个人分析如下:
1,关于排号问题:应该没有顺序号这一说,因为在2003年到2005年的三年当中任何经济适用房的楼盘销售从未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表的自然序号出售,只要您有表就能签合同.2006年按照北京市"重点工程/拆迁/奥运占地"优先定向对接原则,曾经安排了几批定向购买的活动,但对象只限于以上几类"拆迁定向人群",至于这些"定向人群"内部到底如何按顺序还不得而知.
2,按照06年底,07年初由政府相关主管领导初在各种媒体放出的信号观察,经济适用房在今后除了满足"拆迁定向人群"之外,会向社会公开出售一部分经济适用房,不过个人以为直接面向社会群众(非定向人群)的房比例一定不会太大,因为07年政府能提供的经济适用房数量都不一定能够完全满足"拆迁定向人群"需求.
3,从06年初一直在各媒体吵的很热的"限价商品房"很可能是大部分持有<经济适用房审核表>的朋友们圆住房梦的另一条途径,查询网上相关的新闻,政府主管领导均称:有<审批表>的群众可优先购买限价商品房.
4,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据说政府从去年就划出多块限价商品房用地,但截止目前还没有任何限价房项目正式启动,不过在刚刚结束的北京"两会"上市委书记还提出"两个一千万工程(北京要在三年内建设1000万平米经济适用房和1000万平米限价商品房)",看来大家还要耐心等待!
5,抽签问题:据说限价商品房可能要采取抽签摇号的形式,当然这种方式会公平一些,能抽到更好,抽不到的朋友心里也不会有怨言.但如何保证公正的背后不搀杂权利腐败的问题的确值得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
6,如果您要取得了<审批表>的话,我看多半可能是通过"限价房"解决问题,买到经济适用房的几率实在不大.
另补充一点:2007年2月12日<京华时报>8版关于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问题北京建委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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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租私房者不能优先购经适房
www.jinghua.cn 2007年02月12日来源:京华时报记者:李慧博
市民吴先生反映:我住在景山东街11号,是私房,归房管所管。2003年落实私房政策,房主把房子收回去了,给了14万元,我现在租房住。我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吗?还想问一下,申请租住廉租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需要什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到哪去申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回复:北京市建委工作人员解释说,吴先生这种情况属于私房腾退。他作为标准租私房承租人,目前并不能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北京市规定“十一五”期间,至少在2008年以前由市政府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将全部定向给排险解危、文保区、城中村改造、奥运及市政重点工程的拆迁居民。吴先生不在定向销售范围之内,因此购房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但是只要符合条件还是可以申租住廉租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
廉租房申请对象条件及办理手续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享受一年以上**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80元。
2.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包含7.5)。
符合条件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核定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由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定。然后向户口所在区的廉租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审合格后,经北京市廉租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后等待轮候配租。
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条件及办理手续
1.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
2.家庭上年税前收入6万(含6万)以下。
3.无房或住房面积未达标户。
符合条件家庭可到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申请。目前定向销售政策主要面向城八区当年重点拆迁户。不同时符合这个条件家庭,可以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再等候购买。 本报实习生 李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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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建委的回答中提到的重点是:"目前定向销售政策主要面向城八区当年重点拆迁户。",也就是说当年的重点拆迁户才有可能买到经济适用房.但如果您不是拆迁户也可以去办<申请表>获得购买资格,理论上是可以随着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的扩大有机会买到的,只是要多等些时日啦,**快可能也要等08年以后吧
2014-04-03 20:22:13 -
154****8441 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
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加强对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三)住房补贴;
(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五)劳务报酬所得;
(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工商所、物价所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人员。
教师是指下列单位在编并在职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类**、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政府其它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各类**;其它类型的**。上述单位离、退休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其中,教辅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科研和图书资料管理以及实验室和**行政工作的在编人员。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
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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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正远哥
级别:学者
1月22日 17:22 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2014-04-03 18: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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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策是不能跨区购买,你只能等了,户口在哪个区就只能买哪个区的经适房,如果没有摇号就是房子还没有建,只能等这个区建经适房了 =================================================================== 回龙观不就是海淀的吗?天通苑有经适房吗??如果是经适房,当然可以排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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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人均收入不超过6万元!以后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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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办法 就是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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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政策正在改头换面中。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开发办方面获悉,新办法拟将销售对象划定在国家重点工程搬迁、奥运建设搬迁、城区危旧房改造和文化保护区搬迁范围内。此前传言的“定向销售”初步有了明确说法。 同时,拟将出台的政策还将对销售方式做出修改,由过去的开发商销售改为政府代售,进行分片、分区销售,同时将对购房人的资质审核下放到区里。与原来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模式相比,此次调整后销售对象更加明确,而原来的销售政策是定向在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 据了解,修改中的经济适用房销售政策已经向相关的开发商征求了意见。但由于目前该“办法”尚处于讨论稿阶段,拟定后的新办法尚需经过市政府审批,所以具体出台时间尚不能确定。 对修改中的新政策,现在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开发商**关心的是如何回款的问题。一位开发商表示,现在所见到的草案还没有细化此问题。另外,销售权交由政府后,开发商因为无法掌控销售过程,所以对尾房的处理“心里还没底”。而购房人**关心的是,销售对象范围缩小后,一些处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夹心消费层将可能与这种社会福利住房无缘。 针对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停建经济适用房的建议,北京市建委开发办住宅处处长孙新欣昨天表示,停止开发经济适用房将导致更多的问题,政府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供应。 孙新欣介绍,2003年国发1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合理的住房体系,经济适用房就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北京市采取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办法,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孙新欣说,对于是否继续开发经济适用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一直就存在不同的声音。他认为,北京经济适用房建设稳定了住房市场,拉低了北京房价,这是不可否认的。它给众多拆迁改造地区的居民提供了房源,圆了这些老百姓的住房梦;它还为中央机关、北京市机关无房或住房不够标准的干部解决了住房困难。 孙新欣认为,在北京土地资源稀缺、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政府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供应。 “当然,北京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没有毛病,比如说户型太大,被高收入的人买了。”孙新欣说,应该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经济适用房是在我国停止福利分房的背景下产生的,当时一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老百姓消费。一些经济适用房被机关团体买去作为**后的福利分房。北京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建在回龙观、天通苑等比较偏远的地方,当时交通、配套设施还比较落后,房价较低,面积较大。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市建委已经意识到经济适用房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不断对政策进行完善。针对有人质疑的对购买者收入审核不严的问题,孙新欣说,“建委现在已经可以通过审核,杜绝同一个人购买一套以上的经济适用房。” 孙新欣认为,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确立的情况下,除了对购买者的资格进行公示外,建委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她介绍,目前建委正在与税务部门沟通,希望采用查询申请购买者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办法,推测其收入状况,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蒙混过关。 北京每年3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开放量难以满足需求,孙新欣表示,政府应该把这些优惠房子配置给**需要保障的人群手中,包括危改户、动迁户、从文化保护区疏散出来的居民。 现状 经济适用房高度紧俏 前些时北京有楼盘将要放号消息,经核实均属“江湖传言” 房地产行业知情人士昨日称,近期内没有听说北京市内有准备放号的经济适用房楼盘。对于前段时间一些楼盘传出的将要放号的消息,后经核实均未放出一套房子,属“江湖传言”。而另一方面,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紧缺是明摆着的。 各房地产网站上的《2004北京在售经济适用房的表格》,共列出了24个经济适用房楼盘,其中8处已“售完”,13处属于“尾房”状态,只有3家标出是“新房”,但没有明确的发售时间。 因在2003年8月第一次放号创下5天5夜数千人排号而创了“全国纪录”的三环新城,目前正处于“平静”期。据称该楼盘还有2700套住房在建,但何时放号不清楚,估计下个月会有消息传出。 北京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在北京,目前只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是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二是没有住房或住房没有达到标准;三是今年年底以前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 相关新闻 查个税控购房尚处研究阶段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具体办法确定后会向社会公布 本报讯针对有关将对购买经济适用房者查个税的说法,昨日,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还不太清楚此事,如确定以后,会向社会公布。 在北京市两会期间,市建委负责人曾介绍,这项政策还处于研究阶段,基本思路是通过审查个税,判定购房者的家庭年收入是否满6万元。但他同时表示,因为国内个人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这项政策实施起来难度很大。现在核查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主要手段还是向社会公示,让全社会监督。 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将从个税、民政和公积金上对购买人进行规范,同时将加大审核、公示力度。 去年北京经济适用房公示共接到投诉9起,查处6起,取消了购买人的购买资格,但没有公布骗购者名单。据介绍,今年将采用实名制,公布骗购者名单,建立社会信用制度。 个案 38万元买套70平米两居室 2002年初,闫先生在南城某经济适用房小区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当时的售价是每平方米5300元。 “若不是赶上拆迁,我也不会买房,也没有买房的钱。”闫先生说,当时来这里看房的拆迁户不少,所以房子销得很快。 售楼商说,当时闫先生看的是准现房,已经预定出大部分,只剩下部分尾房。“销售商当时提出的条件是,购房款必须一次性全额现金支付,一率不接受贷款。”闫先生必须一次性拿出38万元。 考虑再三,加上当时拆迁不能回迁的形势已定,闫先生**终接受了开发商的条件。他说,销售方没有检查他的收入情况就和他签订了购房合同。由于是拆迁户,他享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契税减免。 这个小区的物业费是每月每平方米0.52元,取暖费是每平方米30元,这两项费用合计一年大约是2500元左右。 阎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房屋居住年限70年计算,这套房子每月须支出的房钱是450元左右。按照一般居住年限50年计算,每月的房钱大约是630元左右。比较起现在市场上普遍的房屋价格,闫先生认为,这个价格还算可以接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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