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公公把房子过户给老公,因为是婚后赠与老公的,所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日期在《结婚证》登记的日期之后,就可以证明该房屋是婚后得到的赠与财产。如果后来离婚了,你们可以依法分割该套房产。
全部3个回答 >婚后房屋拆迁,户主是老公的名字,但是户口我没迁过去。请问离婚后这房子我有分吗?
135****8055 | 2014-03-28 21:55:32-
147****8879 没有得分,户口与房产证的产权是不同一类的,就算你有户口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没有得分 2014-03-30 10: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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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114 有,但看你相公人怎么样了 2014-03-28 22: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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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续期房屋所得属于共有。包括父母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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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续期房屋所得属于共有。包括父母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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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回答可能比较复杂1、按照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三的初衷和宗旨,房子肯定完全归你,也就是财产所有者。这点没有争议2、但是,房产证上写她得名字,而且仅有她的名字。在所有权的认定上,有可能认定她为房子的所有者,这样,**后判决就是她得财产。3、按照立法本意,如果男方能举证更多的证据,证明房产系自己或自己父母出钱购买,那么,法官有自由裁量的权利,可以不以房产证为依据,按照立法初衷,判给实际出资人,也就是你或你父母。4、需要说明的是,立法宗旨是明确的,但你的问题立法里没有明确说,所以,在现实中,如果你拿不出足够的证据,很可能房子被人为是她得财产。除非她当时明确和法官说,当初是男方买的,只是写了我的名字。如果她说,这个房子是女方自己出钱买的。你要做好一定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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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都要经历缴纳**,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1、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2、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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