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开福区是长沙市**早启动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试点的城区。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从8月16日接受报名开始至8月底,长沙市有770人申请经适房货币补贴,其中,开福区达到410户。在20日“2008开福金秋·经贸活动周”上,长沙市**有关负责人向10余名“补贴户代表”现场颁发了补贴证。在长沙市,目前获得这种补贴证的市民有450户以上。这一群体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购买单套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所购商品房,拥有有限产权。未来如要转手,需要退还**所发的补贴。长沙市**有关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在此次活动上,还有一些从外地来开福区的购房者,从开福区**手中领到了5000元/户的现金“购房安家补贴”。一位手里拿着大红信封的购房者告诉记者,他从外地来长沙,现在一家小型IT企业做人事兼行政工作。数周前,他在开福区内一个精装修楼盘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售楼**告诉他,地方**有这样的鼓励政策,就帮他作了申请。据记者了解,开福区这项政策,迄今已经吸引了20多户外地购房者参与申请,此次兑现的是其中一部分人。 伴随着经适房货币补贴、外地人“购房安家补贴”等政策兑现,有32个楼盘参加的“宜居福城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也同期举办。会上,有24个楼盘提供了5580套面积45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的房源,吸引数百获得补贴的市民。一些“售楼顾问”在开展前对记者表示,地方**推出的“经适房货币化”等政策,对提振楼市具有积极意义。有的楼盘,则干脆将“**补贴8万!”,印到了广告上。 尽管如此,这一“房交会”开场后却没有了往年的火爆。现场有些展位前有人排队,但凑近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些中老年人和附近居民在排队,目的是领取开发商赠送的购物袋。这些人领到一个购物袋后,又排到末尾,乐此不疲。 一位业内人士说,作为“二线城市”,长沙楼市在今年国内“房地产寒潮”中,已经止住了价格疯涨的脚步。走遍全城,到处都是卖楼的巨型广告牌。打开电视机、收音机和报纸,楼盘促销的各种信息也比比皆是。在楼价风雨飘摇的背景下,就算**“经适房货币化”等政策有“托市”的意味,可能也是杯水车薪。 答案补充 高林金三华邸、湘楚家园、星城雅郡、紫晶城 紫金苑 .长沙玫瑰园 .江滨家园.锦绣中环.定王大厦 长沙市房地产楼盘大概价格 中心10000左右,郊区4000起
全部9个回答 >长沙经济适用房补贴条件
143****3739 | 2014-03-28 11:11:17-
143****6649 昨日公布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宣布改革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通过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支持保障对象以自主购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补助标准每年将有调整
根据《方案》,补贴对象包括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此外,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补贴标准结合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以及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确定。2008年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元,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今后每年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执行。
补贴不直接发给保障对象
对于经过层层公示、享受购房补贴的对象,政府并不直接发放现金给他。
根据《方案》,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凭证的保障对象,应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成套商品房一套,但户型建筑面积**大不得超过建设部规定的12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一年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凭证作废。今后还需要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重新申请批准。
购买商品房期房的补贴对象,凭身份证、补贴凭证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的,在产权过户时,凭身份证、补贴凭证及产权交易的有效凭证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保障补贴不得发放现金,由住房保障部门与开发商凭证结算支付。
今年优先按排“积压对象”
根据《方案》规定,之前已申请并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购房申请人,可继续购买已经市政府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政策;选择申请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根据《方案》规定,应重新申报。《方案》实施后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只能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棚户区、片区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可自行选择实物保障方式和货币补贴保障方式中的一种。
2005年7月1日前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尚未购买住房的积压对象,2008年内优先审核,安排。2005年7月1日到今年7月1日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尚未购买住房的对象,审核后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摇号确定,在2009年优先解决。
棚户区、片区拆迁户中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凭拆迁协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确认单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领取货币补贴凭证。
购房人只拥有有限财产
《方案》规是,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其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拥有有限财产。
通过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也可由产权人全额退还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项,变为完全财产。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买房额,如需再购买其他住房,必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所享受的补贴资金转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专户。 2014-03-31 10:20:22 -
136****5726 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2、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3、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2014-03-29 20:50:12 -
132****2586 应该可以吧 2014-03-29 10: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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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评分:无房户计60分;4平方米以下(含4平方米)计30分;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含6平方米)计20分;6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计10分。 (二)按户口落户本市五城区年限评分:以申请人或同户籍直系亲属中落户时间**长的进行计分,每年按1分累加,未满1年按1年计算,每户**高分为20分。集体户不记分。 (三)对残疾人家庭、民政优抚家庭或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每户加20分;同时符合条件的,仍按20分加分计算。 经济适用房上市时间有限制 《规定》实施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并经当地区房管局鉴证确系住满5年的,方可上市出售;《规定》实施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并经当地区房管局鉴证确系住满10年的,方可上市出售。 出售时应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缴交土地出让金。上市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具体办法由市房管局另行制定。 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必须在交房后1年内入住,入住时应向当地区房管局申请入住鉴证。办理经济适用房产权登记时,购房人应提供区房管局的入住鉴证。购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入住的,将被责令退出已购住房,并由开发建设单位收回。开发建设单位与购房人签订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合同,应按上述规定增加补充条款。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得出租或出借。 《规定》实施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应在《规定》实施后1年内入住,入住时应向当地区房管局申请入住鉴证。办理经济适用房产权登记时,购房人应提供区房管局的入住鉴证。 《规定》实施后,1年内仍未入住的经济适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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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经济适用房是否还能领住房补贴需要查看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有补贴政策。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3、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已经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均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货币补贴。4、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即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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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经济适用房是否还能领住房补贴需要查看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是否有补贴政策。2、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3、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已经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均不得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货币补贴。4、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即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住房补贴一般能领多少钱?1、住房补贴市内六区每户每月补450元,为增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能力.2、将廉租房补贴标准由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元。3、申请家庭每月住房补贴额计算公式为: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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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 申请条件(受理范围)1、已婚或未婚30岁以上2、具有本市中心城区非农常住户口5年以上3、无房或住房困难户4、低收入家庭所需资料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2、住房情况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大龄未婚的由民政部门提供未婚证明);4、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家庭收入按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退休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并扣除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5、 计划生育证明;6、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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