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的,签订一份居住协议就行了。
全部2个回答 >离婚诉讼期房屋居住权问题
154****1776 | 2014-03-27 18:14:55-
133****5727 在涉及攻防住权、承租权争议的离婚案件中还包括中,还包括一个公房居住权、承租权的确认之诉,在立法和法理均有与它诉合并审理的依据,在接触当事人婚姻关系同时,在攻防使用权问题上也应同时变更租赁关系 2014-03-30 14: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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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668 主要要看离婚协议中该房屋归谁,归你的话你就有居住权和分配权。 2014-03-30 1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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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947 这个要看你的离婚协议有没有规定了!如果这个房子是婚前就有,而且当时不是你的!那你离婚后肯定没有居住权和分配权了! 2014-03-30 09: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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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016 这种问题扯不清楚的,建议你还是与父亲好好协商吧,房子没有过户到你名下的话,法律不禁止你父母反悔。 2014-03-30 0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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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053 对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 2014-03-29 09: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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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270 这个按照正常的手续你是没有那个权力的,具体的细节这个你需要去咨询你们当地的律师 2014-03-29 0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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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425 我想离她又不离又不过 2014-03-28 19: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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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889 是的,但是证据比较难认定 2014-03-28 18: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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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047 在涉及公房居住权、承租权争议的离婚案件中,还包括一个公房居住权、承租权的确认之诉,在立法和法理方面均有与它诉合并审理的依据.在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同时,在公房使用权问题上也应同时变更租赁关系. 2014-03-28 09: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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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875 离婚诉讼期有居住权,因为在诉讼期,表示你们还未解除婚姻关系。 2014-03-28 09: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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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224 当初干嘛去咯 17年才想起来起诉 虽有点晚 但是证据齐全是可以找律师帮你讨回**款的 2014-03-27 18: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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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居住权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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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类用地都有使用期限。比如住宅类70年,工业用地50年,一般是满了国家就收回。但是住宅用地特殊点,因为上面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且不可能到期就把住的人全赶出去,所以《物权法》对住宅类的土地使用年限规定,住宅用地试用期满后自动续期,国家不能无偿收回。要收回也只能以征收的形式给补偿金后才行。至于要不要重新交土地出让金,交多少,现在还没有定论,可能要第一批住宅用地到期后看怎么处理才知道。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由开发商或者之前的业主出了,就不用再买。房改房在转让之前就要买补交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1%)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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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和居住权问题答
有物权法!房子是老人合法拥有的私有财产,证照齐全!可以随意自行处置,他人无权干涉!那个儿媳主张有所谓的居住权,你可以让他拿出她主张此权利的证据和引用的法律条款!照她的逻辑,她找家酒店住几天,是不是就可以主张她对这间酒店有所有权了?呵呵···明显急眼了!都不知道无耻两字怎么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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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居住权怎么查答
房屋的居住权其实是无偿设立的,但如果说当事人有额外的约定除外,房屋的居住权可以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所以在查询的时候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查询,需要携带房屋的证件、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在进行查询的时候除了要出具相关的证件之外,还需要表明所查询的原因。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有额外的规定,即便是房屋在交易之后拿到了所有权,也不能轻易的赶走居住人。新房的居住权是默认的,一般房屋居住权会发生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除了居住权之外,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还要判断房屋是否有正规的所有权,以及房屋是否能够正常的上市交易,有一些房屋面临着冻结或者是被转让,没有办法走正常的房屋交易流程,对于购房者来说,很容易会造成人财两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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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房屋居住权答
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 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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