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四)地籍图(原件二份);(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产权证工本费每本25元收取。
房产证应该怎么办理
146****6042 | 2014-03-25 18:22:57-
155****3299 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呢?商品房是开发商给办的,二手的你要和房东一起到房管局去办过户手续,带的证件有,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还有买卖合同就行了,过10个工作日就能到房管局取证了 2014-03-28 10: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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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965 如你所说无错漏,则你手中的房产证、土地证很可能是假证。一般来说,房产局不会犯一房两卖、两次办证的错误。你可向房产局查证,如为假证,则你只能追究杜某责任。 2014-03-27 22: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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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549 房产证并一定要等开发商一起办理的,只要你拿到办产证所需要的手续自己一样可以去办理的。基本上需要的材料有:
业主的身份证原件
房产的预售合同原件
购房发票原件
房屋交接书原件
维修基金发票原件
购房契税发票原件
如果有贷款,还需要贷款合同原件
拿以上这些东西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就可以去办理的。
这种事情我给客户办理过的,所以肯定可以办理的。
祝你早日拿到产证! 2014-03-27 14:08:07 -
152****0134 您好,共同拥有该房屋。携带相关证件到房管局办理即可,份额可以写可以不写,不写按照一半一半来算,若有份额划分直接写上即可。可以过户给共有产权人,缴纳相关税费即可(赠与或者买卖过户)。 2014-03-27 13: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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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231 你买的房子**先的是老证,业主要卖房子,必须是夫妻双方到场才行,如果她老公私自将房子转卖了,而他老婆不知道,这样交易是无效的.至于赔偿问题,要咨询律师了. 2014-03-27 09: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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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6049 全国的房产证办理都一样吧,开发商出示五证、竣工证明,办理整个小区的大房本后,业主出示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交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由开发商将材料递交房地局,而后等待房产证的颁发。如果购房人是外地人,则需要出示暂住证。
时间不一定,有的开发商要等入住率达到多少多少才能办理。 2014-03-26 10:08:56 -
158****8684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产权证工本费每本25元收取。 2014-03-26 09:42:12 -
154****9371 我这里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
1,找到原房主,办理产权证(原房主名),
2,交易
优点,正常手续,不用求人,以后没有麻烦,以后办理土地使用证,也可能好办
缺点,手续略复杂,费用不低
第二种,
直接把房屋产权证办成你自己的
优点,手续简单,需要关系,费用也要看关系,
缺点,以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可能要麻烦
下面说 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自己建房的房产证)
1:到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许可证
2:土地部门,出具居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3:建设部门,出具开工许可证
4:回家盖房子(未批先建,可能有罚款)
5:盖完回建设部门,出具竣工验收证明
6:测量部门,出具测量报告(住宅1.36元/平方米;营业2.04/平方米)
7:上面的手续齐全,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证
8:房产部门,登记,
交易手续
双方当事人,带身份证,交易协议 到房产部门
到税务交契税
回房产部门 发 产权证 2014-03-25 18: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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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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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区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房产管理中心职能:负责房屋交易和房屋权属登记地址: 大连开发区黄海西路169号联系电话:综合科 87530990 物业科 87923675 抵押科 87923715 产权科 87622797 档案室 87923731 交易科 87622949 工程科 87923712 租赁科 8762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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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二、《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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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贷款的银行给你开具结清证明,带着它项权利证书原价,房产证身份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产局办证大厅,注销抵押的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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