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民事合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现实中产权调换又分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因此针对不同的补偿安置方案,合同的关键点就不同。由于被拆迁人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在签订拆迁合同时被拆迁人忽悠是常事。下面结合办理的案件分析一下拆迁人在制定拆迁补偿协议时的常见问题。(一)主体不符不签1.拆迁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某些政府为主导的建设项目中,拆迁方为了推动拆迁进度和便于对拆迁事务进行管理,常设立一个临时机构即拆迁指挥部,在这里工作的人员均是专门针对这个建设项目从相关机构抽调来的,拆迁工作完成了便撤回到本单位。拆迁指挥无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能成为合法的拆迁人,因此与拆迁指挥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就为以后回迁安置带来潜在的风险。被拆迁人要认清究竟谁是拆迁人,**简单的办法就是核对与你签订拆迁协议的是否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或建设单位。如果两者不一致,就不能与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虽有许可证而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些商业开发项目中直接与被拆迁人接触的不是拆迁许可证上的拆迁人,但其以拆迁人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他是受真正的拆迁人授权委托和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授权委托书并将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否则视其没有拆迁许可证;二是真正的拆迁人将项目转让与他,并由他来实施拆迁,被拆迁人一定要看到该转让合同并要到拆迁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在没有得到有效确认的情况下视为其未取得拆迁许可证。个别情况下,也有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但因被拆迁人无法 了解其没有开发资质的真实情况,与其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结果受委托的开发企业将本用于回迁安置的房屋再次出售。不仅造成两个开发企业为了开发利益打官司,更有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尽管**高法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中有关于回迁安置房屋的条款,但打起官司旷日持久,**终受到损失的还是被拆迁人。3、拆迁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类主体在法律上的定位是拆迁单位,受拆迁人委托参与被拆迁人的谈判,当该项目拆迁工作完成后便到转移到另一个建设项目,其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拆迁人,当其以自己的名义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被拆迁人可要多长几个心眼。拆迁公司与拆迁人均有委托合同,合同中可有些条款对拆迁公司是硬性的,如不能出现被拆迁人诉讼、复议、上访等事件,拆迁公司为了不出现此类事故便随意答应被拆迁人的条件,结果当条件不能实现时,被拆迁人去找拆迁人理论,拆迁人对此多是不认的,即使被拆迁人进行诉讼,但由于拆迁公司并不是合法的拆迁当事人,法官也没有办法判决拆迁人履行合同或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二)内容不确定慎签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房屋回迁时间不定。二是异地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不明。三是违约责任没约定。我们代理某重大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被拆迁人为了支持项目建设,服从“先拆迁腾地,后解决纠纷”的安排,在一个月内便全部签订了协议将房屋拆除。但是拆迁补偿协议只约定了十八个月后安置,届时双方签订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但安置房屋交付时间和安置地点并没有确定,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当十二个月过去了,被拆迁人仍不知道拆迁人是否在建设安置房屋,更不知道安置房屋建在什么地方,何时才能住进安置房屋,也不知道安置房屋的面积、设计等有关房屋的各种信息,当他们要求拆迁人说明情况时,拆迁人让找政府,政府又不能做出明确答复,这样象踢皮球一样让被拆迁人找来找去,被拆迁人忍无可忍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这场官司耗时9个多月仍在审理过程中。这就是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没有将安置房屋的具体内容明确造成的诉累,由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有关安置的内容,法官判案也增加了难度,给被拆迁人带来了无尽的烦忧。
全部3个回答 >关于拆迁协议怎么签
138****8631 | 2014-03-25 13:46:54-
132****2711 执法者也是既得利益者 从这个角度上讲你要维护自己应得所有利益的可能性很小了 只能尽力去争取利益的完整程度。
比较切实可行的方法 一是将自身的经历客观材料发布到网络里 形成社会舆论压力 寻求社会支援 当然 你要掌握力度 考虑到报复性 二是去寻求相关法律援助 三是积极做好失败的准备
祝你好运 2014-03-26 09:40:34 -
131****6636 现在开发商征收个人房屋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也是不合法的,征收只能是政府行为,其它任何部门和单位都没有资格说征收个人房屋。在国务院590号令执行之前开发商可以取得政府的拆迁许可证后就取得了拆迁人资格,房屋产权人是被拆迁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属于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进行房屋拆迁与补偿安置。如果达不成协议政府职能部门作出裁决,政府可以行政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现在这种做法已经不合法了,政府也没有权利强拆别人的房屋了。你与开发商这种拆迁行为违反现行国家政策法规,因此签订的房屋拆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如果开发商现在要你拆迁实际上是开发商收购你的房屋,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就必须按照房屋买卖程序办理比较安全可靠,一般房屋买卖是到当地存量房交易中心去交易,这个交易中心是政府部门认可的机构,一般律属于产权登记部门下设的一个企业性质的中介机构,交易时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产权人将产权证交到交易中心验证没抵押没纠纷,房屋购买人将购房款全部打到交易中心账户后,登记部门才进行产权过户,完成交易。这种方法交易对双方都没有风险,而且合法。如果双方是以房子换房子形式交易的,也要卖归卖,买归买,是两回事,分别签订协议,不可合起来办,不能按过去的拆迁程序办理,如合起来办产生法律纠纷难以处理,因为开发商没有拆迁许可证,这种拆迁程序不合法签订的合同也没法律保障。仅供你参考。 2014-03-25 14: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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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问您家是在北京哪里拆迁的?其次是这种情况只您一家还是大家都一样是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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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指出,即便代工企业为自己品牌生产的卫浴品牌,都会采用含铅量超标的配件,更何况是那些代工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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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 ___,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并附带____一间,位于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二、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三、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是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四、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五、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将**款(定金) 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 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2007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方(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地址_______ 邮编____电话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购买方(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地址_____ 邮编_____电话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见证方(中间人):___身份证号码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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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购房协议怎么签答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您所签订的协议书应当包含: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开发商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这套房子在哪,多大面积,属于什么楼盘,房子的交易价格多少,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什么时候可以交房,双方当中如果一方违约应该要承担怎样的后果。基本上就是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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