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全部4个回答 >有谁知道现在经济适用房的价格(2007年12月份的)
158****6295 | 2014-03-18 10:30:17-
152****9053 那个时候大概是1500到1800 2014-03-20 11: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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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865 请问是外地户口迁到公司吧,首先要是杭州本地户口满5年以上才可以申请的。 2014-03-19 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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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304 我的也是6月份交表的。怎么现在还没见消息呢 2014-03-19 09: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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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072 那已经是历史性的价格了。**重要的还得关注现在。 2014-03-19 09: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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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511 你好,是不可以的,只要你两人有一人的户口满五年即可 2014-03-19 0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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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999 07年的时候价格还没有大涨!应该不会太贵 2014-03-18 17: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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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677 哪个城市?那个区域?丰台现有的经济适用房价格都已经涨起来了,像三环新城已经到一万一平米了。简易楼主,如果想买房的话,考虑两限房。 2014-03-18 10: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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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前冬天装修是怕地面湿气太重会裂开这些情况现在工艺的话,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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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回购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未满5年年限,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二是《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施行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5年内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回购。三是《实施意见》施行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满5年后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可由市住保房管部门按规定回购,或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通过继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所有权人,如5年内又通过购置、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原经济适用住房不列入强制回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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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买卖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卖方:购买5年之内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按照该套房屋的原始价格出售给具有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如果审批的价格大于或者小于实际成交价格,则该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的税费只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售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买方: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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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房满5年即可获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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