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2万元。 3、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现在改为25万)且他处无住房。 其次,带着拆迁通知和协议.到区房管局申请购房证.(半年内有效).**后,你就可以去买房了.要快啊,经济使用房卖的很快的二、你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你拥有所有权,这是没有期限的,只是国家规定经济适用房购买满五年才可上市交易.而购买房产相应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也是永久性的,与商品住宅拥有70年土地使用权不同.
全部8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申请要什么手续,**大概多少
148****1001 | 2014-03-08 16:04:09-
136****0214 经适房,作为国家帮助老百姓,解决低收入老百姓住房问题的主要形式,一般是通过政府专门窗口,直接负责相关事情的操作的。
具体的窗口就是在你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或者服务中心。你可以直接到你居住地的街道服务中心去了解情况,他们会把你申报的条件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内容告诉你的。
全国由于存在地区差异,所以,各个地方之间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在30%。 2014-03-11 09:53:55 -
144****9166 您好您只要是选择放弃这次的经适房就可以了 2014-03-10 2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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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697 一、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新浪房产频道“经济适用房专题”中下载栏下载。
二、领表填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万元、3.63万元、4.53万元、5.29万元、6万元),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三、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简单地讲就是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着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单位盖章,没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上述表单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四、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 2014-03-09 19:44:09 -
146****5141 国家收取的税费:
1.契税:成交价的1.5%,买方
2.印花税:成交价的0.1%,买卖双方各0.05%
3.已购公房要交每平米15.6元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不用,买方交
4.营业税:按原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发证日期,不足5年的要交成交价5.5%的营业税,卖方承担;
5.个人所得税:8月1号起征,差额(成交价-合理费用)的20%,合理费用包括原购房价、买卖过程中交纳的税费。个税征收有优惠政策,1年内买房可减免个税。卖方承担。 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交易,还需要交纳:
1.代理费:大概是成交价的2.5-3%,买方承担;
2.过户费:1000-3000元不等,买卖双方各一半;
3.贷款的话,还有贷款手续费:1000元左右,贷款过程中还有些评估费、律师费等,几百元的样子。买方承担。 ps:如果卖方要求的是净房价,那所有费用都要由买方来承担了。或者双方协商。 2014-03-09 19:26:44 -
138****3108 你好!你是买的是二手房还是。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 2014-03-09 1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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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791 总的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 按类领表
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
希望能帮到你! 2014-03-09 10:03:10 -
148****3663 符合条件的,可以贷款,****少三成。 2014-03-08 16: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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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如下:1、在交易过程中: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③印花税: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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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2016年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已经确认,经济适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形式,在定价上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对于经济收入有限的想改变居住条件的购房者来说是很好的福利,下面我们来看看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所需资料。 一、2016年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居民可以单独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户籍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如下情形之一: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常住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 2、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连续工作并依法缴交各项社会保险满8年。 (二)家庭收入和资产条件 1、2016年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 26530 元(含)。单身居民申请的,年可支配收入须低于 39790元(含); 2、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60000元(含) (三)家庭住房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政策性优惠住房,或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房产。 2、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 二、2016年海口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资料 1、海口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住房保障窗口领取);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无自有住房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直接填报,须提交租赁证明或租赁合同。自有住房面积不达标的申请人须提交房屋面积文件(房产证或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退休人员由社保局)出具工资及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或自由职业的申请人个人申报收入,由街道、社区予以佐证,并出具确认证明。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家庭须提交结婚证,离异或再婚家庭须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 申请人签署的同意接受对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核查的书面承诺;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 1、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形式是划拨而非土地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和套型国家是有严格的规定; 3、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是针对特定的人群,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经济适用房准入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开发商是不能随意定价和调价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 5、经济适用房的转让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且在一定时间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所以产权证办理期限也较长,所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要知道经济适用房既然在价格上有优惠但是申请上条件也限制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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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市民政部门核定或发放的特困证明文件。 5、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住房达到C、D级的证明文书,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定的现住房近期内需要拆迁改造的证明文件。 6、受理部门规定的其它申请材料。 (二)申请、初审 申请家庭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资产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后在申请家庭所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符合初审条件的家庭申请材料按申请时间统一编顺序号后一并报送至市住房保障办。 (三)调查、复核 市住房保障办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申报材料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在固定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复核意见,并按各街道办事处申报材料时间先后顺序统一编制轮候序列编号,将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五)申请人凭市住房保障办出具的核准通知按规定内容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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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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