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深圳出台限购令政策,对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能够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2011年,“新国八条”公布之后,相较于京、沪、广三地,深圳决定沿用此前公布的限购令政策,即: 【限购政策】 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深圳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在深圳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购房注意事项】 对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对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二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三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 购房人在前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不符合条件的,深圳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前程点评:目前各地出台的“限购令”对外地户籍购房有税收或社保要求,深圳市更是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证明的,必须符合**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条件,事后补缴纳税证明的非深户购房将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这与京版限购令中,要求非户籍购房者提供连续5年纳税缴纳证明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在新一轮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下,“**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新国八条”迅速扩展至全国。而这,毫无疑问成为了今年房地产市的主基调。 与2010年的限购政策不同,“新国八条”彻底抑制了炒房的机会,让房屋买卖更倾向于有着刚性需求的购房者。然而,面对当下房价仍然在稳步攀升中的房地产市场,白领即使有意买房也依旧显得有心无力。
深圳购房政策是什么?
138****5668 | 2014-02-23 15:46:33-
158****2196 您好,非深户只能购买一套房。深户可购买两套房。谢谢。 2014-02-25 20:19:08
-
-
136****3071 限购的是商品房,您本来拥有蓝本房产证只要目前没有红本商品房就可以再购卖一套商品房。 2014-02-25 09:51:07
-
146****8101 你是本地人吗? 济南本地人以家庭为单位 可以有两套房子。 外地人 需要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或纳税证明 可以在济南买一套房子。 2014-02-25 09:41:06
-
136****6076 您好!深圳现在限购限贷,深户可以买两套,非深户有一年以上的社保可以买一套 2014-02-25 09:40:40
-
134****2358 深圳购房**新政策是什么呢? 深圳去年刚发了个住房的《补充通知》,是在《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的基础上,特别发出的,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信贷、土地、税收等相关政策。
《补充通知》明确,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
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补充通知》强调,暂停在深圳市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
自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2014-02-25 09:10:09 -
143****3629 新出台的国5条只是针对2套房买卖征税细节调整。与商品房继承与赠与方式征税细则而已。深圳一直执行首套房征收个税与契税。所以国5条对购买首套房个人或公司无影响。 2014-02-25 09:06:45
-
142****5613 你什么条件啊,是有房有贷款还是什么 2014-02-25 09:05:11
-
152****6277 深圳九年义务上学一般的政策是就近上学,有的好**就是住附近学位满了也存在问题.深圳买房送学位也是一种营销手段,再一个看看附近的**有名气不,要不也没意义. 2014-02-24 09:26:52
-
133****7413 在深圳购房 深圳本地户口家庭为准2套住宅,外籍人士可以够买一套住宅《前提有社保满13个月的》香港户口可以购买一套住宅,不需要提供社保。
只需要香港身份证即可,《不可以够买商业性质产权房铺面,写字楼,商务公寓等。》 2014-02-24 09:07:12 -
145****6779 外地户口一套房家庭,深圳户口2套!!!!!!!!!!! 2014-02-23 16:13:35
-
答
-
问 深圳购房政策答
关于更多购房政策,可以进入深圳龙华皇家一号网址了解
全部2个回答 > -
问 深圳购房政策答
该出的都出了.不会有什么变化了!安心买房吧!
全部6个回答 > -
答
如果你是第一次在深圳买房的话,这种情况应该是算首套房的,根据购房新政策,你**需要交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具体就要看各个银行的规定了。
-
答
对于公租房相信很多人都是又爱又恨的,爱是因为公租房的价格比较低,可以减轻我们的经济负担,恨是因为申请的流程条件比较多,常常搞不清楚。那么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又是怎样呢?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2015: 申请人:户籍家庭或单身居民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18周岁,含当日。 (二)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注: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三)社会保险缴费时间要求 1.申请人参加深圳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2.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注:①时间计算截止在提出轮候申请之前;②险种指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等。 (四)申请人住房状况、补贴领取状况要求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轮候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注: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注意事项: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深圳公租房申请网站: 网站: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官网 网址:http://www.szzulin.cn 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zzulin.cn)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申请人自行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到各区(新区)受理部门设立的网上申报自助服务点,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进行申报。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预约的受理时间,凭《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材料明细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申请人配偶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的,需另行提交签发日至提出轮候申请之日满一年的本市有效居住证。 (四)领取受理备案回执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要求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申请人现场领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受理备案回执》)。如材料不齐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当场书面告知原因及应当补正的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或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为主动放弃首次轮候申请。 (五)公示申请人名单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申请人取得《受理备案回执》后,相关申请信息将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租赁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建立首次轮候名册 公示后,将按照轮候规则对所有参与首次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建立轮候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