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物业管理收费有规定,可以提前预收不超过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所以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公用水电费是否合理,需要看物业费的构成中是否包含“公共区域能源费”一项,如果有,他们就不该再收你们的公用水电费,如果没有,也应在安装了公共区域水、电表后据实结算。有线电视费是电视台收的,都这么收。楼上说的对,如果你们有疑义,现在业不是很好解决,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个理论上的办法,实际不一定管用。说点实际的,现在物业管理行业通常的物业费收缴比率在入住的时候基本都是100%,第二年就平均不到70%了,多数业主无法通过合理渠道保证利益时,都选择了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方法。
全部3个回答 >物业可以预收一年物业费吗?
138****2443 | 2014-02-15 10:21:42-
145****5851 每个地方的管理收费是不一样的,有的是提前预收一年的管理费,有的是交房的时候预交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的就可以了。
预交一年也没什么过失,因为物业管理可能前期开盘费的投入需要提前收回。装修押金一般是需要装修的时候缴纳,不过早晚你都要装修,他也会收取装修押金的。如果在自己经济承受范围内。提前缴纳也未尝不可。反正到时候也会退你的。就算你不打算入住,也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 2014-02-18 10:00:33 -
131****3760 从开发商交房交钥匙开始起,业主就必须支付物业费,无论你是住还是不住,物业费都必须交,**高人民人民法院出的**新司法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予以明确规定 2014-02-17 09: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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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因此,物业公司对收取和未收物业费也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所以,物业公司对预收一年物业费,已全额开具发票得当月确认收入并交纳相关税款,发生时做: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做: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费:贷:应交税费:营业税;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2014-02-17 09:11:25 -
154****7571 可以缴一年的,也可以按月或者按季度缴纳,看你签的物业合同是怎么写的,去跟你所在的物业协商下一年缴纳方式和缴纳的时间期限。 2014-02-15 10: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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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物业费可以预收吗答
物业管理公司能不能预收物业费,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依据的问题:回答:按照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背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经批准可以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此,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门批准文件,可以拒交。虽然有这样的规定,但在实际中很多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一年一付物业费的情况普遍存在,就是小区业主很多不清楚这样的规定。而成为的行业的一个规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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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物业管理收费有规定,可以提前预收不超过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所以物业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公用水电费是否合理,需要看物业费的构成中是否包含“公共区域能源费”一项,如果有,他们就不该再收你们的公用水电费,如果没有,也应在安装了公共区域水、电表后据实结算。有线电视费是电视台收的,都这么收。楼上说的对,如果你们有疑义,现在业不是很好解决,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个理论上的办法,实际不一定管用。说点实际的,现在物业管理行业通常的物业费收缴比率在入住的时候基本都是100%,第二年就平均不到70%了,多数业主无法通过合理渠道保证利益时,都选择了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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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一: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规定,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故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解答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十九)款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对于代收的其他费用,要看其是否属于上述可减除范围。 因此, 代收款项,不征营业税,仅对其收取的手续费计算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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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纳税人提供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以上规定,会计和税务处理要分开,您的做法还是正确的,应交税金可以出现借方余额的。欢迎再次咨询!你这样做是对的,你单位交的是营业税,收入按12个月确认,同样税金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按每月确认的收入计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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