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要等政策规定时间,补交一些费用,然后去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具体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全部3个回答 >深圳安居型商品房如何取得完全产权
148****6324 | 2014-02-03 17: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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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706 根据当地安居房相关政策或法规,申请完全产权需要补交差价。 2014-02-04 0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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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353 10年内必须卖给政府
10年后的政策还不明确
《办法》规定,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所有人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10年限制产权期限内,需要转让安居型商品房的实行政府收购制度;已经购买了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的单身居民结婚的,可以申请政府收购其购买的安居型商品房,并换购较大户型的安居型商品房一套。
《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购房人在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政府收购该安居型商品房:需要转让所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需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户籍迁出本市的等。
q群259433105可交流 2014-02-03 17: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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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住房和建设局正在落实一个名为“十百千万”的工程,“十”为落实10个人才安居工程项目;“百”为确定100家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千”为安排1000套人才安居住房;“万”为解决1万名人才的住房补贴问题。为了筹集人才安居住房的房源,市住建局已会同市规划国土委采取了多管齐下的措施,通过政府投资、政府回购收购、没收违法建筑、企业代建、企业通过市场竞得开发权后自行建设这几种方式,拓展安居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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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2、正在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00元以下;3、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现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缺房户。安居不是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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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的政策没有提出,但是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提出的,是否会直接采用? 第四十五条 租赁或者未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可以根据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或者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有偿收回出售住房: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三)擅自转租保障性住房的; (四)擅自互换、出借保障性住房的; (五)擅自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 (六)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 (七)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 (八)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性住房严重毁损的; (九)其他违法或者违约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安居房是保障房,那么无法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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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深圳户口,名下没有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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