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补缴。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对于单位不办理和逾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全部3个回答 >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让单位补缴
138****9456 | 2014-01-22 11: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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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433 我是在福建省的,我们这的是
补缴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因故漏缴、少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汇入省直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专户;承办银行根据单位报送的“补缴清册”和“汇(补)缴款书”,将单位汇入的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行为。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时,应在“补缴清册”中注明补缴起止日期。
补缴分为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两类。
1、单位补缴的情形有:
①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补缴自1999年4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施行之日)或成立之月起至首次汇缴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
②困难企业经批准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而造成未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待其经济效益好转后办理的补缴。
③经省直中心审核确认其他应予补缴的情形。
2、个人补缴是指个人因故漏缴、少缴住房公积金,而由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的补缴。
你可以查一下具体你们省的管理办法。。一般是大同小异 2014-01-23 09:50:21 -
148****1206 与单位协商,实在不行就行使你的权益!! 2014-01-22 11: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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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缴。但不可以算成六个月进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是要连续正常缴纳一定时限才可以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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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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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交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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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补缴。与公积金分中心联系,咨询具体相关事宜。补交手续很简单,主要是你和单位协商,另外不管什么情况,马上开户正常缴交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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