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廉租住房申请流程 一、初审 对摇号前已提交申请的人员进行普审,即将各社区(村)、街办(镇)和保障办收取的申请廉租住房人员按照申请时间,低保、低收入及残疾人员等进行初审分类统计。(分为:低保户、残疾户、患有重大疾病、五保户、人均居住面积小余13平方米、无房户等) 二、公示 保障办将分类统计结果反馈给各社区(村)、街办(镇), 各社区(村)、街办(镇)在本辖区内对申请人预审并进行 初次公示。 三、填表、审核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到各社区(村)、街办(镇)领 取《喀什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补齐所有资料。各社区(村)、街办(镇)对所辖申请户提交的完整资料进行审核。 四、再次公示 各社区(村)、街办(镇)将审核符合条件人员的资料报送保障办,同时在本辖区再次公示。 五、确定人员、打分 凡资料齐全无弄虚作假且第二次公示后无异议者,即被列入被保障范围。保障办将入围人员反馈各社区(村)、街办(镇),各社区(村)、街办(镇)根据被保障对象的年龄、残疾级别、重大疾病病情进行打分。 八、确定此首批摇号人员(500户) 保障办对准入对象按照分值高低进一步筛选。分值越高,其困难程度越高,属于优先被保障对象,进行首批摇号安置。 九、录入档案资料以备摇号 将第二次公示后确定的被保障对象档案资料做电子版信息录入,以备摇号使用。 十、摇号(由公证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将已确定的被保障对象按照分值高低进行统计,从**高分开始,依次进行摇号。同一分值的被保障对象为同一批次,每一批派出一个代表进行摇号操作,摇出序列号,本批次的被保障对象即按此序列号进行拿号选房。 十一、选房及办理入住手续 在首批摇号结束后,按摇确定选房顺序的被保障对象名单在各街办进行**后一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被保障对象按摇号确定的先后顺序分批次在已划定好的片区内进行选房并办理廉租房入住手续。
全部3个回答 >大连现在又廉租房吗?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156****1589 | 2014-01-16 15:51:51-
143****5451 主要看户口所在地,哪里的就再哪里申请 2014-01-19 15: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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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484 主要是看你的户口所在地 2014-01-19 1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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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184 肯定是大连本地户口才能申请的。 2014-01-18 22: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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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505 不可以··你必须达到廉住房的的申请条件才可以 2014-01-18 22: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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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275 您好:
大连的廉租房还是不少的,什么时间可以申请,要去您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咨询.现在没有固定时间表
以后廉租房会不断建设的%7E!
欢迎您再次提问,我会以专业的态度给您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2014-01-18 20:17:51 -
136****3182 在大连廉租房是叫公租房,大连首批公租房主要面对是低保家庭和一些刚刚就业的大学生,大连各区公租房面对的群体不太一样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享受**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待遇二年以上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三)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
(四)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薄所记载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的住房使用面积确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证明;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其它特殊条件希望采纳 2014-01-18 09:21:55 -
145****0341 开始申请的时候会通知你的 2014-01-17 22: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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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395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175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十七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二、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时间、地点自200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发放和受理工作。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日常受理,受理工作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4点(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持规定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具体办理。(已持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的家庭办理时还需出具此单)
三、受理和审核程序
1、申请家庭领表: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房证,向社区提出申请,经社区初步核对资格后领取《登记表》。
2、申请家庭填表:由本人或家庭成员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工作单位、户籍地址、家庭人员情况、相关住房情况等内容。由申购人及配偶单位或所在街道填写相关收入证明情况,其他家庭成员均须另附收入证明。
3、提出申请:申请人向社区提交填写好的《登记表》及相关要件。
4、社区调查核实:社区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家庭成员及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核实合格的申请家庭录入相关信息,报街道审核,经街道批准后,在社区公示15天。
5、街道初审:街道对社区上传的电子信息及上报的档案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信息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对审核合格的家庭签署合格意见反馈至社区后,由社区签发《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同时将审核意见及有关材料上报国土房屋局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审核;对审核不合格的家庭,签署不合格的意见后退回相关材料。
6、区分局复审:区分局对街道上传的电子信息及档案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对审核认定合格的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审核认定不合格的,签署不合格意见后,逐级退回相关档案材料。
7、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市住房保障中心对区分局上报的电子信息及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经公示15天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单》(以下简称《认定单》)。对确认不合格的,住房保障中心签署意见后,逐级退回相关材料。《认定单》有效期时间为1年。超过有效期后,持有《认定单》家庭如继续申购,应按《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对其资格进行复核。
四、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象对持有《认定单》且报名参加摇号的家庭,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房源数量确定摇号范围、入围名单及选房批次;对入围的家庭名单和选房批次在《大连日报》上公布,并向申购家庭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申购家庭凭《审批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目前,我市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有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前关村经济适用住房47万平方米和振兴路大化渣场北侧经济适用住房61万平方米,共1.2万套。待在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达到形象进度和具备预售手续后,市住房保障中心将发布通告,持有《认定单》的家庭可报名购买前关村经济适用住房或大化渣场经济适用住房。 2014-01-17 22:12:10 -
141****8613 你需要有特困证明才能申请 光是3年以上大连户口是不够的
(一)享受**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待遇二年以上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三)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
(四)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满足以上4条才能申请 2014-01-17 15:31:27 -
136****0281 关注
住房保障与房改负责人解答: 申请廉租房所需条件
发布日期:2006-7-29 9:30:58 来源: 康居网|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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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李女士问:自己是单身职工,想申请政府的廉租房,不知都需要什么条件?
沈阳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答:具有沈阳市户口,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7平方米以下,连续领取低保金一年以上的家庭就可以到社区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经过公示、审核等手续后报到所属街道办事处,经区廉租办等有关部门审核并履行相关手续并到市场上租房后,就可以办理租赁住房补贴了。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享受廉租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廉租房申请人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轮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房时违反本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情节恶劣的,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享受廉租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两险补贴能领不?
沈河区的于女士问:自己的女儿要在2006年7月退休,询问1-6月的两险补贴是否给补?
沈阳市就业局就业办李杰主任回答:沈阳市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2007年底前,本人申报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于女士的女儿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领取1—6月的两险补贴的。 2014-01-17 11:07:30 -
141****9504 在大连廉租房是叫公租房,大连首批公租房主要面对是低保家庭和一些刚刚就业的大学生,大连各区公租房面对的群体不太一样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享受**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待遇二年以上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三)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
(四)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薄所记载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的住房使用面积确定。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证明;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其它特殊条件 2014-01-16 16:17:57 -
155****2415 建议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2014-01-16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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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当然当地的办事效率也会影响到审批下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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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连市户口,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7平方米以下,连续领取低保金一年以上的家庭就可以到社区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经过公示、审核等手续后报到所属街道办事处,经区廉租办等有关部门审核并履行相关手续并到市场上租房后,就可以办理租赁住房补贴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享受廉租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廉租房申请人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轮候结果、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房时违反本规定,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或者补交核减的租金,情节恶劣的,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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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三个条件 市国土房屋局人士表示,近期我市就将开展首批经济适用房的申购工作。其中,购房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1.2万元以下;三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购房家庭,待看到各大媒体近期刊登的《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公告》后,可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内四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窗口办理申购手... 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及程序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侯、年度复核制度。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一)享受**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待遇二年以上(二)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三)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四)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薄所记载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的住房使用面积确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证明;(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以上转载希望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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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廉租房的申请时间一般是每年的十月到十二月份,但是每个省市的申请时间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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