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1-5年(含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33%2.贷款5-30年(含3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3.87%(贷款利息按国家现有贷款利息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1.《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2.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总价款的80%3.集资建房(房改房)≤购房总价款的90%4.二手房≤购房总价款70%5.翻修房≤购房总价款60%肯定是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划算的多,但是,公积金贷款的程序也更复杂一些,利率是按国家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来执行的,不管怎么样,都比商业贷款划算。
全部5个回答 >泰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138****1898 | 2013-11-16 15:04:41-
146****1786 一、符合提取范围
(一)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款票据日期为准后延三年年末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为限额,可每间隔6个月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二、符合提取范围
(二)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在还款期间,可在上、下半年分别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或购房价款总额。
三、符合提取范围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过被纳入**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期间及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
四、符合提取范围
(五)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总额。
五、符合提取范围
(六)项至第
(十四)项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013-11-16 15:12:52 -
139****9682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2、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4、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2013-11-16 15:11:57 -
141****9363 中华泰山网3月26日讯:昨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审议事项,泰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调整为40万元,取消“夫妻双方均在我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限制条款,相应贷款年限**长将延至30年。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30万元(自2007年以来执行),贷款**长年限为25年,夫妻双方均在我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高额度为40万元(自2011年4月以来执行)。从目前全省的实际情况看,我市商品房销售均价位列全省前列,而住房公积金个贷上限额度及**长贷款年限居全省中游偏下。“由于我市房价攀升较快且居高不下,公积金贷款满足不了购房者的需求,把许多优质客户推向银行的商业贷款,大大挤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的购房需求,解决他们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建议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40万元,取消“夫妻双方均在我市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限制条款,相应贷款年限**长延至30年。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03年组建以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得到长足发展。2012年全市共为3036名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6.29亿元,占年初计划的167%,全市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达52.4亿元,先后有4.4万名职工通过贷款实现了自己的住房梦想。尽管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量成倍增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但仍然满足不了广大职工的购房需求。近几年我市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商品房价格也达到较高水平,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材料来看,普通住房销售均价每平方米在5500元以上,成套商品住房总价大约在55万元—80万元左右,高档住房甚至更多。目前,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的建议已由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购房将更加方便。 2013-11-16 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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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310 提取额度及提取年限 提取额度的确定原则: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按以下原则计算:
1、主买房人应根据房价款、其所占的产权份额、配偶提取能力确定可提取限额,其中主买房人是指购房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上买方或者借款方左起签名的第一个人。具体如下:
(1)主买房人确定本人及其配偶的可提取限额,总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主买房人未婚的,一般情况下按照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的100%的份额确定可提取限额;
(3)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提取人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2、配偶方或者购房合同上记载的其他购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3、职工购买危改回迁房,其购房总金额应扣除拆迁补偿款。
(二)职工大修、翻修自住住房,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翻建证明、产权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三)职工自建自住住房,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管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四)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先确定主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再确定配偶或其他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其中主租房人是指租房合同上承租方左起的第一个人。可提取额度总额由系统根据录入的月租金额和家庭年收入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为:可提取限额=月租金额*12-家庭年工资收入*5%,其中“家庭工资收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
(五)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市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单》记录的情况确定;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的提取额度应由对方提供的《提取记录单》或者相关证明材料确定。 提取年限:
(一)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职工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季度提取一次,其他情况的每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三)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不得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遇有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可以每月提取一次。
(五)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中第
(二)、
(三)、
(四)、
(九)、
(十)、
(十一)项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013-11-16 15: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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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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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各种原因不得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首先得了解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其中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婚姻证明、购房缴款凭证、夫妇双方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印章。当然除了了解这些外,在去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之前,需进行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这里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在网上是如何进行预约的以及操作流程。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流程1网上预约流程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7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注意事项: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有X的以0代替。8选择办理业务预约业务9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10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11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 “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12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13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预约注意事项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到预约机构排队机取号,办理相关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3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3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许添加预约信息!”。4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16: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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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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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两笔费用:(一)评估费。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及贷款受理机构认定的其他需要评估的房屋的,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需要向评估机构交纳评估费。(收费标准:按抵押物评估价值的3%。收取评估费,**低收费300元,**高收费1500元。)(二)担保服务费。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目前主要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担保费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额度的5%。。首次去办理贷款事宜,只需缴纳300元的评估费订金,但由于目前该项费用的收取处还不能刷卡缴费,待需要缴纳费用时需事先准备好足够现金,以节省办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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