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1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以下四项计算的**低值:①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还贷能力系数×12(月)×借款期限(年)。还贷能力系数为50%。缴交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规定缴存比例;②不得高于按照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③不得高于所提供担保物价值一定比例的可贷限额;④贷款**高限额20万元。还贷能力系数、贷款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贷款**高限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12、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和第11条规定的限额核定,申请金额不超过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金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金额超过任意一项限额的,以其中**低的限额作为贷款金额。13、**长贷款期限2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自营性贷款期限一致。**长贷款期限调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1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贷款担保方式15、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经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有以下三种:①现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所购买的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抵押,也可以用其他自有、共有或者第三人的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或营业房抵押。②期房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担保。借款人可以用所购买的住房(期房)作抵押,但在借款人取得该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办妥抵押登记之前,必须由售房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③质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国债、银行存单、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有价证券作为质押物。在贷款期间,经市公积金中心同意,借款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贷款担保方式,并办理变更担保手续。16、借款人采取现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必须依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房屋抵押的,须征得共有人或第三人的同意。抵押房屋的现值,由市公积金中心按照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或者该房屋评估价值确认。抵押值**高不得超过抵押住房现值的60%,营业用房现值的50%。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市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的监督检查。17、借款人采用有价证券质押担保的,有价证券金额不得低于借款金额本息(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质押的,住房公积金价值不得低于借款金额的 80%)。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保管,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还本付息后,受托银行将质押的有价证券退还借款人。
全部6个回答 >南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费用是多少啊?是按一定比例还是定额的?
146****8418 | 2013-11-10 20:04:45-
136****4210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该支付那些合理费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2013-11-10 20:07:54 -
155****6575 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款的自筹资金(**款从贷款银行规定);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款的自筹资金证明;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013-11-10 20:07:34 -
146****2290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⑶租房自住的;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⑹出境定居的;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013-11-10 20:07:29 -
136****9507 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商品房、二手房个人需要缴纳两部分费用:1.担保中心收取的个人住房贷款担保费用,担保中心收取担保费的多少与贷款年限和贷款金额有关,年限长,每万元缴纳的担保费用相对多。由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收取的所购房屋的房屋评估费。 如果办理贷款的住房为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或者是集资建房,所需的费用只有担保中心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收费标准同上。 2013-11-10 2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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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子两成 二手房要看房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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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借款人所需缴纳的贷款费用主要是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房产部门及评估机构按规定收取的工本费和相关管理费用。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的,需要向中介公司缴纳一定的中介费用。如个人不能提供合规的担保而需借助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须向担保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担保费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评估费用、担保费,贷款服务费及相关税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又是如何收取?担保费:按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具体计算代办费:收费标准为300元,具体请咨询您的贷款办理机构。评估费:收费标准为300元[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的50%,需要由办理机构指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登记时,可向申请抵押者按2‰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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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2年7月6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4.50%,月利率为4.50%/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4.0%,全国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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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年只变动一次,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实行第一次调整后的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为什么银行贷款利率增加时,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会增加,但是银行利率下降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却没有变化?”对于任先生提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何没有和国家法定利率同步这个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以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为例,比如2012年1月1日的贷款利率是4.7%,到5月时中途贷款利率降至4.5%,那么这之后不管利率如何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今年始终执行4.5%;再以5年期的贷款为例,比如2012年1月1日的5年期贷款利率为 4.7%,5月份,贷款利率变为4.5%,那么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31日都将执行4.7%这个利率,2013年1月1日开始才会执行新的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年只变动一次,不管是涨还是降。”该工作人员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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