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另从保定市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今后该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将由成片建设、独立成区,改由项目配建、居民共容的建设格局。从2008年到2010年内,保定市区每年计划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每年可解决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1000—1500户的住房问题。
全部3个回答 >有么有人知道绍兴经济适用房怎么摇号?我想了解一下,求解答,拜托各位了
156****3345 | 2013-11-10 14: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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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298 公开登记提前3天公告经济适用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方可受理已取得《绍兴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家庭的公开登记。
购房人持资格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到项目售楼现场进行登记,拆迁困难户则从区政府预留房源中定向统筹安排。公开登记须提前3天登报,并在绍兴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可供房源、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等。———购房代表参与摇号监督到公告确定的登记截止期后,登记人数超过房源数的,采取摇号确定购买人。
摇号地点在项目辖区内适宜的场所进行,部分购房人作为代表参与摇号监督。代表在自愿报名的人员中随机产生,人数限定在5—10人。———按户型分组摇号按居民购买户型面积的不同需求,进行分组登记,并分组摇号。
摇号顺序按户型从小到大,由工作人员逐个随机摇出购买人(以居民身份证为准)。公证部门对整个摇号过程和结果进行公证,中号名单在该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公布。这一组摇号中未能中号的,不得进入同一项目下一户型的摇号。按中号顺序选房通过摇号确定的购房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持购买资格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到项目售楼现场,按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并签订《绍兴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超过时间未选房的,其选房资格自行取消。 2013-11-10 14:25:49 -
134****0672 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以家庭为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具有绍兴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的70%(含70%)。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一年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70%(含70%)。
另外,符合上述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可优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013-11-10 14:24:22 -
152****8019 本县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均可提出申请: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县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3年以上(含符合绍兴县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撤村建居”的家庭不受户籍年限限制;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54平方米(含)或人均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含); 4、2010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在32223元以下。 2013-11-10 14: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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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下吧,**好找摇过的人问问,很多潜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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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政府网站,和房管局网站,新闻网站。 3个都没有,那就去房管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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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徐州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申请人持《徐州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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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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