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申请及审批程序1、凡符合本意见第三条的对象,由户主提出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地房管所登记;2、经房管所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绍兴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3、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住房和工资收入情况证明交房管所;4、市住房办和房管所派员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办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分别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所在单位及报纸上进行公示。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上报领导小组审批;5、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住房办给取得购房资格者编号,并根据房源情况公开摇号,然后发给“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申请人凭“准购证”到指定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单位择房购买。对优先售房对象不实行摇号制,由住房办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和可供房源直接确定购买顺序。
全部3个回答 >有么有人知道绍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麻烦知道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136****7062 | 2013-11-10 10:29:15-
142****7991 可以每月提取,也可以一年一提取 2013-11-10 10: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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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260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2013-11-10 10:32:06 -
138****7143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3-11-10 1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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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职工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1. 具有本市户口(包括暂住证、居住证);2.按不低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低比例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六个月以上;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4.正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个人自住住房,并具有相关资料及证明;5.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6.夫妻双方都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夫妻任一方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由缴存人提出申请;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亲属;7.“二手房”贷款,申请人须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3个月内申请公积金贷款;8.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心签发的其他相关信贷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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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588号。各地区的地址就不同了,看你具体户口所在地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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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1、《绍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 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住房借款合同 5、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 (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情况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 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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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住房公积金查询1、个人可通过拨打电话95558,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相关政策解答。2、通过登录我中心网页上在“公积金个人缴存查询”中申请注册后对公积金进行查询。网址:www.sxgjj.gov.cn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提供越城区、绍兴县、新昌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等地公积金查询、贷款、提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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