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遗失说明 出版那天报纸买一份 30天后凭到交易所补办证 工本费200元够了
全部4个回答 >南充房产证丢失怎么办?可以补办吗?急啊
148****6712 | 2013-11-09 22:42:02-
152****4210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0天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补证手续具体流程为:权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档案部门经查实后出具遗失登报证明,权利人持此证明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
公告满30日后,权利人持公告的报纸(必须是完整的整页报纸)、档案部门出具的遗失登报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
权利人10日后就可领取新产权证,新产权证上会注明“补发”字样。 2013-11-09 22:44:21 -
144****4566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登报等..全部算下来200多元。领新房本5元税钱。搞定! 2013-11-09 22:43:43 -
138****4484 补办房产证需要手续:
(一)产权人先要到当地的产权管理部门的档案处提出申请,档案处核对产权人申请新证的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
(二)申请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新证。
(三)申请人办理新证所要提交的材料:
1、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2、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
5、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
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013-11-09 22:43:08 -
145****2006 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
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2013-11-09 22:42:49
-
答
-
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补办房产证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申请人到房产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然后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二)缴纳查档册费,由房产局出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等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产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四)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产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经过以上6道程序后,就可以将房产证补办好了。
全部5个回答 > -
答
补办流程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权属人先在东莞日报刊登遗失作废声明,一个月后持以下资料到属地房管所申请补办:1、《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刊登遗失作废声明的东莞日报;4、其他必要材料。申请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属地房管所申请:1、《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原《房地产权证》;4、《房地产买卖合同》;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6、广东省东莞市房地产办证证明;7、已过户的《土地使用证》(自建房提供);8、其他必要的材料。房管所受理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地产权证》。
全部6个回答 > -
答
可以补办的 不过补办的时间很长 **快也要7个月先到当地房地局去挂失 他会让你到指定的报社去登房产证遗失的公告报纸登出来后你买一份留着 记住要留6个月 6个月后带报纸到房地局补办就可以了 10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拿到证了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