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提供资料→ 房屋评估→ 审核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 签署→ 借款合同→ 办理缴税 、过户银行放款
全部5个回答 >汕头住房公积金贷款步骤?我现在准备买房,想知道流程怎么走?
141****6671 | 2013-11-08 21:08:46-
131****4710 买卖双方提供资料→ 房屋评估→ 审核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 签署→ 借款合同→ 办理缴税 、过户银行放款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一、申请借款人到受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售房单位的《汕头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公房的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采取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权属证明;采取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借款人在受托人处存有不低于全部购房价款30%的存款证明,或已交30%以上购房预付 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二、初审受托人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初审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三、审批和签定委托合同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贷款初审意见书〉,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委托合同,同时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四、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委托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汕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五、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采取转帐方式拨付。 2013-11-08 21:10:00 -
144****0822 1、出具新购房的购房正式合同,工作人员根据合同号上网查询并打印“合同备案查询”一份。
2、 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一份”并填写,表中须要准备的相关资料有:
①夫妻双方单位的收入证明,在申报资料上填写盖章;
②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③结婚证复印件;
④房产抵押的产权证复印件;
⑤购房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
⑥银行扣款存折复印件。
4、 复印好购房正式合同。
5、 填写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2份,夫妻双方签字并加盖手模。
6、 房贷人员察看抵押物(限有房产证的门面和住房)
7、 主任审核所有表格并签字加盖公章。
8、 凭房产评估申请表一份,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一份,房产证到房产局办理评估手续,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查档—填表—夫妻双方签字按手模—到政务中心交费—返回资料及收费凭证到房产局办理评估报告(正常工作日十个)—到房产局取评估报告—到政务中心盖章—把资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填表—主任签字盖章后—办理转帐支票—到建设银行办理转帐手续,完成。 2013-11-08 21:09:35 -
135****8187 向汕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汕头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3-11-08 21:09:20 -
157****4969 组合贷款分为商业银行发起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两种方式,借款申请人可带齐公积金贷款及商业银行贷款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远郊管理部及相对应的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流程,对于个人而言与纯公积金贷款基本一致。 2013-11-08 21: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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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一、申请借款人到受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售房单位的《宜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公房的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采取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权属证明;采取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借款人在受托人处存有不低于全部购房价款30%的存款证明,或已交30%以上购房预付 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宜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二、初审受托人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宜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三、审批和签定委托合同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贷款初审意见书〉,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委托合同,同时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宜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四、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委托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宜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五、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采取转帐方式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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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具新购房的购房正式合同,工作人员根据合同号上网查询并打印“合同备案查询”一份。2、 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资料一份”并填写,表中须要准备的相关资料有:①夫妻双方单位的收入证明,在申报资料上填写盖章;②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③结婚证复印件;④房产抵押的产权证复印件;⑤购房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⑥银行扣款存折复印件。4、 复印好购房正式合同。5、 填写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2份,夫妻双方签字并加盖手模。6、 房贷人员察看抵押物(限有房产证的门面和住房)7、 主任审核所有表格并签字加盖公章。8、 凭房产评估申请表一份,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合同一份,房产证到房产局办理评估手续,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查档—填表—夫妻双方签字按手模—到政务中心交费—返回资料及收费凭证到房产局办理评估报告(正常工作日十个)—到房产局取评估报告—到政务中心盖章—把资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填表—主任签字盖章后—办理转帐支票—到建设银行办理转帐手续,完成。买卖双方提供资料→ 房屋评估→ 审核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 签署→ 借款合同→ 办理缴税 、过户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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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提供资料→ 房屋评估→ 审核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 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 签署→ 借款合同→ 办理缴税 、过户银行放款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一、申请借款人到受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售房单位的《潍坊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公房的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采取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权属证明;采取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借款人在受托人处存有不低于全部购房价款30%的存款证明,或已交30%以上购房预付 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二、初审受托人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初审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三、审批和签定委托合同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贷款初审意见书〉,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委托合同,同时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四、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委托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五、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采取转帐方式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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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一、申请借款人到受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借款人**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同意贷款的信函;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售房单位的《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购买公房的提供上级房改管理机构对“售房方案”批复文件的复印件;采取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权属证明;采取保证方式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借款人在受托人处存有不低于全部购房价款30%的存款证明,或已交30%以上购房预付 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受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二、初审受托人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三、审批和签定委托合同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贷款初审意见书〉,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委托合同,同时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四、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委托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五、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采取转帐方式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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