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全部4个回答 >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老公**近想公积金贷款买套房,不晓得提取比例
133****9052 | 2013-11-08 14:29:52-
142****8880 广西柳州可以提取公积金12项情形: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非广西籍职工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其继承人可提取缴存人公积金明细账户内全部余额;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8.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的;
9.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10.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11.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12.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本市购建的第二套住房。 2013-11-08 14:35:18 -
155****8567 一、 凡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均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或房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3份;未婚者(含离异、丧偶未再婚)须提交“个人婚姻状况声明”及单位未婚证明原件(离异、丧偶者另须提供离异或丧偶证明),及其复印件各2份。
2. 30%以上(商品房、集资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或40%以上(二手房、自建房)的**款(自建房为已付土地款、材料款、工程款)凭据原件及其复印件3份。
3.“客户谈话笔录”1份(谈话笔录须由借款人及房产共有人到场签字) 。
二、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根据购(建)住房类型各异,还需提供不同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所需提供材料
1.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2.《预(销)售商品房许可证》复印件2份;“开发商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集资建房所需提供材料
1.职工与单位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立项批文》(指计划文或定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集资建房批文》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由集资建房单位统一提交)。
(三)购买单位房改房所需提供材料
1.《柳州市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计价核定表
(三)》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2.职工与售房单位签订的《房改住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四)购买二手房所需提供资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1份及其复印件2份。
2.缴纳房产契税的税票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房产价值评估报告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3.已办理过户的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2份。
(五)个人建房所需提供材料
1.所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批准文件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2份。
2.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 注: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购房合同、买卖契约、集资建房协议等除外)仅 供验证,验证完毕后交还客户。 签订合同时,借款人及配偶和房产共有人须同时到场签字并按手印。 2013-11-08 14:34:14 -
148****1353 今年起全市大幅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积极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后,截至6月底,柳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额由原来的每月203元上升到288.16元;下半年,柳州市还将着重鼓励单位按照8%-1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进一步扩大非公企业的覆盖面。根据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柳公积字[2006]3号)精神,从2006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原来的5%—10%调整为8%—15%,同时开始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加快柳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步伐。要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到8%以下的单位,须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但降低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不能低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 2013-11-08 14: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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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4433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3-11-08 14: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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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住房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2、每个家庭户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需结清第一次所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3、职工所购建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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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主要是和用途有一定的关系:1、用于租房消费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用来购房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4、用来进行还款的,每月提取额不能够超过上个月的实际还贷额度。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如何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本人已经符合离休或者是退休条件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选择销户来提取账户当中的住房公积金。4、打算出国定居,已经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可以把账户当中的余额全部提取出来。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用来提取余额,支付房租。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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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的经验,购房提取比例通常是90%,租房则是50%,但具体还需看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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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款)。(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四)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六)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人民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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